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威县关于调整区域风险等级的

通 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8时起,将洺州镇北关村、星光村,张营乡花疃村,章台镇三益庄村、郝家屯村、潘固村、北章台村、鱼堤村,枣元乡东张庄村,港达国际北区D2楼,四季春菜市场、振威市场、洺水市场(中段路南)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邢台市宁晋县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将交通局家属院(东楼北单元)、凤凰花苑(2号楼3单元)、水榭花都(9号楼1单元)、梧桐府(2号楼)、二轻服装厂单元楼、天和城(10号楼)、南招家属院、鼓楼都市(7号楼)、宁北街道王村、宁纺二区(12号楼3单元)、晶福苑(1号楼1单元)、颐和明珠D区(6号楼2单元和5号楼2单元)、通汇嘉园(2号楼1单元)、紫金名苑(3号楼1、3单元和6号楼4单元和9号楼1单元和10号楼3单元)、林业局家属院、雍和乐居(A1东单元、A2东2单元)、婴泊社区(商住楼3号楼1单元和5号楼2单元)、玉德里、上城嘉园(3号楼3单元)、网通花苑(1号楼2单元)、教师新村(6号楼3单元)、颐和绿洲南区(8号楼2单元)、种子公司家属院、书香江南城(1号楼3单元和5号楼3单元和8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邢台市宁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

邢台市信都区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34个):

中华大街街道烟草家属院楼1单元,邮政局家属院2号楼4单元,金华舒怡苑1号楼3单元,矿北生活区22号楼1单元;

中兴路街道塔林南小区5号楼2单元;

团结路街道团结中生活区3号楼,交通之家1号楼4单元,行署家属院5号楼3单元,滨苑小区11号楼3单元、3号楼4单元,政法小区2号楼1单元,煤科院7号楼1单元,泉南西大街131号;

南大郭镇富强家园10号楼2单元,和谐雅居9号楼1单元,阳光印象11号楼;

泉西街道燕云台小区2号楼1单元、28号楼1单元,保利茉莉公馆12号楼2单元,张东东区19号楼1单元,永康境界北区3号楼1单元,林庄社区6号楼2单元,鸿溪书香园45号楼2单元;

达活泉街道运输公司家属楼3单元,三奕润城7号楼3单元,园东小区11号楼2单元,龙城仕家7号楼1单元,北小汪回迁楼(园林街路北)19号楼3单元,永辉巴黎16号楼4单元,锦绣鹏城11号楼1单元;

李村镇山水秀丽小区3号楼4单元;

钢铁路街道轮胎三厂生活区1号楼3单元,丰泽郡10号楼4单元,冷库街县建委家属楼南楼3单元;

南石门镇碧桂园小区306号楼;

张宽街道悟思社区。

特此通告。

邢台市信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邢台市襄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11月16日24时起,将南长街街道红星东小区10号楼2单元,恒大城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西大街街道金属公司家属院,车站南路488号化轻公司家属楼,开元御园1号楼2单元,顺德鑫苑5号楼1单元、8号楼;北大街街道月亮湾小区2、3、4、5、7号楼;西门里街道北迁小区1、4号楼,襄湾壹号2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拖南小区18号楼,九中家属院1号楼2单元;泉东街道长信村;东郭村镇淮家屯东区23、24、25、28、30、31号楼;晏家屯镇阳光尚城3号楼14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邢台市襄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 邢台信都发布、襄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