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决议没有执行力?西方即将根据决议没收和处罚俄的海外资产!

联大的决议到底上有没有执行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

其实,说“有”的和说“没有”的人都有道理,关键是看“审视者”是从什么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现在我们来剖析一下这里头的明理和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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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看,联大既不是国际法庭也不是法律仲裁机构,所通过的决议哪怕“道理说得再圆再溜”也只是一个书面文件而已,所以,联大的决议的确没有“法律执行力”,因为决议者本身不是执法者,决议涉及的对象也不是“司法对象”,仅仅是“当事者之一”而已!

举一个人人生活中常见也容易理解的例子。一个村子里,有两家人闹架了,双方扯来扯去扯不平,于是找全村的人来说公道话,在群议中,大家依据事实和自然之理,最后肯定会对这两家人的争吵给出一个公共的说法!

这个“公共说法”,既不是法院判决、又不是什么法律调解书,跟“法律上的执行力”完全搭不上边,如果两家当事人认可了,那我们就可以认定这个“公共说法”具有“执行力”,如果都不认可或一方认可、另一方不认可,那就说明这个“公共说法”没有约束力,等于废纸一张!

这就是这个“公共说法”的明理!

但是,隐藏在“明理”中的“暗理”同样不可忽视,有时其所发挥的作用甚至远超“明理”!

人类是文明动物,“共情”是人类文明的最基本特征!还是以上面那个例子为例,一个村子中两家人争吵闹事,其中一家打蛮不讲理,村子上的大多数人站在“公事公办”的立场上,给出了一个“公共说法”,但是,这家人偏不理会、也不执行这个“公共说法”,这个时候,“明理”起不到明显作用的时候,暗理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比如,弱势而有理的一家拿着大家的“公共说法”到法庭里讨要“法律公正”和“执行力”,你想一想,法庭是站在弱势有理一方、还是站在强势无理一方呢?显然,具有完全意义的“法律执行力”绝对会站在“需要法律援助”的这一方!

其次,对于这个村子来说,人们会怎么看“强势而不讲理”的这一家呢?大家肯定会用“脚”和行动来投票,惹不起、躲得起,减少或干脆不与这家来往,其次,有什么涉及到利益和合作的事,大家肯定会孤立或回避他,以“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方式“惩罚”他,让他为自己的行为和无理买单,吸取“不受人待见”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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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下,其实没有什么“新鲜事”!

当下世界,其实就是“地球村”!我们都是这地球村的一分子!

俄乌冲突就是这地球村中的“两家人”闹不痛快了!

说是“两家人”闹事,其实这“村子”里的人没有谁能独善其身,大家对此肯定要给一个“公共说法”,联大是地球人的联大,是平时“村子里”的“说理平台”,“村民”有事,它给“说法”是正常的、不给说法甚至不闻不问才是不正常的!

俄乌冲突后,联大反应非常及时,已经对世界给了多个“公共说法”,其中有两个说法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刻,一个是战事之初通过的“要求俄军无条件全部撤出乌克兰”的决议,一个是近日通过的“俄对乌的赔偿”决议!

这两份决议本质上说的都是明理、都是“公共说法”,从法律意义上讲,的确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执行力!后面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决议通过后,俄军根本上无视这个决议,视该决议如空气一样,差不多已打满一轮春夏秋冬了,横竖就是不撤兵!

至于近日通过的“赔偿”决议,俄方不光“拒不执行”,反而找出该决议中“种种法律上的不是”,其驻联大代表在决议通过当日,就己公开表明态度:这份决议是对俄合法的海外资产进行的一次“非法掠夺”,俄不会承认这份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即使该决议获得了九十四张赞成票!

俄罗斯对这两份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决议横竖就是一个选择:你要通过是你的事,“我不干”是我的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从明理和法律上来说,联大真的“不能把俄罗斯怎么样”!

但是,明理和“公共说法”不能直接产生“约束力”,那对应其中的暗理能不能衍生出法律层面上的执行力呢!

这个还真不是假话,真的可以!有事实为证的!

比如,联大通过“要求俄军无条件撤出乌克兰”的决议后,面对俄军拒不执行的态度,西方和北约及欧盟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愿意给钱的给钱,愿意给武器的给武器,愿意出物资的出物资,反正只为一个目标:援助乌克兰,在战场上打赢对手!

俄罗斯有想法有意见吗?当然有,从政界到军方,多位重量级人物对西方的“拱火”行为多次提出了“抗议和警告”:你们这样搞不行,这是在拉偏架,对俄罗斯很不公!

西方呢?根本不接受、不理会俄的警告:只用四个字来回应:抗议无效!

欧盟及北约一边援助乌克兰,一边“催促”俄罗斯:谁叫你不执行联大的决议呢?我们没有“拱火”,我们只是在说“公道话”、做“公道事”,间接执行联大的决议而已,当然,“解铃还需系铃人”,只要俄军执行联大的“撤军”决议,我们就立马停止“拱火”,不再武援乌克兰打击俄军!

西方的所作所为给俄传导的信息非常明确,联大的决议就是“公共说法”、“公共道理”,既然白纸写成了黑字,形成了文件,即使不具备法律执行力,但绝对不能让它成为一纸空文,如果俄方拒不执行,那对不起,西方就会“另起炉灶”,“喇叭不响掉头吹”,将会通过种种方法和法律手段,间接对标该决议,付诸实体措施,促使决议中的目的和任务逐一实现!

所以,有了先例,不愁第二例,前面做,后面学,对于近日联大通过“俄对乌的赔偿决议”,根据俄方的态度,西方肯定会仿照“前例”,依“葫芦画瓢”,对俄罗斯相关的海外资产予以扣押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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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西方已经冻结了俄罗斯近3000亿美元的巨额海外资产,早就等着一个名义上的公共说辞,从而扫清法律障碍后,即刻就可解冻这些资产,作为“赔偿金”转入乌克兰的海外账户!

到时具体执行的时候,俄罗斯肯定会从法律层面提出抗议!

可以预见的是,俄的抗议肯定又是“石沉大海”!

因为这些“绿纸财富”本身不在俄、而是在别人的手中,主导权属于别人,俄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其次,西方还有一个“明理”回击俄罗斯:这些钱我们也拿不走一分,都是乌克兰的,我们只是在执行联大的决议,都是办事者,没有别的多余的想法,仅此而已,你要不服莫找我们,直接找联大投诉和抗议,或者让联大重新投票,看大家如何再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