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2日,小芝在天猫超市拍下一罐品牌为燕之坊的黑芝麻,想不到居然过了8个月还没发货!

掐指一算,已经8个月过去了诶,这点时间,恐怕火星都送到了,说好的上海次日达呢?

小芝不得已,打电话给客服询问为何8个月都送不到一罐黑芝麻,然而,面对小芝的质疑,客服机器人只是重复一句话:“先生抱歉,麻烦您操作一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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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天猫超市同款商品没货了吗?

小芝点进去发现,明明现在天猫超市页面同款还有货,而且还在销售,只是商品价格现在翻了一倍,因为根据订单,当时小芝是12.8包邮买的,现在卖29.9。

所以,在天猫超市完全有能力履约发货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撕毁订单,要求消费者退款吗?可以将小芝拍下的订单视为一张废纸吗?

显然是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小芝支付货款拍下商品后,买卖合同就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除非小芝同意,天猫超市负有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天猫超市无理由拒绝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对于天猫超市拒绝交付行为,小芝采取了何种维权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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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经济简便的方式:注册登录全国12315投诉网站,把遇到的问题写清楚,进行在线投诉即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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