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整个大明王朝“不和亲、不割地、不赔款”是他们永不改变的原则,所以明朝也被后人称之为“铁血大明”,而这一切的缔造者皆来源于朱元璋。

朱元璋是穷苦农民出身经历重重艰苦才取得最后的成就,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吧他对百姓特别关心,对于贪官污吏的手段则非常狠辣,制定了许多让百官惊恐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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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虽然文化程度不高、手段简单粗暴,但他在执政方面却非常有心得,根据时局的不同采取不一样的治国策略,这才有了闻名后世的洪武之治。

那么,朱元璋治国的重心是如何转变的呢?又取得了怎样的效果,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其中的话题。

一、执政前期发展民生

明朝建立初期元朝依然是北方的一大隐患,朱元璋与元朝的战争也从未停止过,但这一时期战争不再是明朝主要的话题,经济发展与百姓民生才是朝廷的重心。

1.战后百废待兴

自元朝中后期汉人百姓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元朝将领土下的百姓分为四个等级,汉人则处于最低级别饱受欺凌。

朱元璋起义成功并建立大明王朝,汉人百姓所期待的不再是战争,而是希望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场所。

在这样的情况下,朱元璋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为“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即以怀柔的政策与少数民族相处,争取一个稳定且和平的发展空间。

执政主题的改变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明朝和少数民族的矛盾得到了很大的缓解,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民众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2.大力发展农业,促进生产与增加人口

民以食为天,无论封建王朝的哪一个时代“农业”都是立国之本,没有农业的支撑朝廷便没有财政的收入,何谈治国平天下、何谈保障民生百姓。

和平的大环境下朱元璋给民间的发展生产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无论是农业还是手工业皆得到了复苏,以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的前后变化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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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期百姓地无一垄、房无一间,天下到处都是流浪的贫苦百姓,就连昔日繁华的扬州城也仅仅只剩下了几棵树、一条狗而已,凄凉颓败程度不言而喻。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明朝的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洪武十四年明朝的农业税仅仅只有二千六百一十万五千余石(麦、米等主食),但到了洪武二十三年这一数据达到了三千一百多万石。

除了粮食之外丝绵、棉花等副产品也从最初的一百万斤,直接增长到了一百三十六万斤、绸和布也有七十三万五千余匹,可见经济作物增加之巨。

朱元璋将民间的百姓按照“士农工商”划分,早期这一政治制度并没有太多的弊病,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人员各司其职,各领域发展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尤其是朱元璋的匠户制度不仅提升了工匠的地位,而且还使得工匠的人身自由得到了保障,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无限被激发,进而带动了工艺的跨越性发展。

封建王朝经济繁荣的一个标志便是人口的增长,朱元璋将国家重心从战争转移到发展上,民生经济与日剧增自然会带动人口的出生率和净增长。

忽必烈执政时期是元朝人口的一个高峰,此时的人口大约有五千九百多万人,元朝中后期残酷无道的统治使得人口大幅度下降,然而洪武二十六明朝人口却有六千多万。

不得不说朱元璋执政重心的改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人口的增加又为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甚至于明初便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洪武盛世足以媲美汉文景、唐贞观的时代。

二、从治民到治官

洪武初期官场上贪腐的问题虽然存在,但腐败的程度与范围局限在一定的范畴内,然而随着经济民生逐渐发展地方上的势力与官员开始勾结,他们损公肥私、迫害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

1.害吾良民多矣

洪武中期很多官员一旦到任后便与吏员、皂隶串通一气,这种风气逐渐渗透到全国各个部门,“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的现象让人恐惧不已。

古人云“刑不上上大夫”,但朱元璋在“五教”规劝不成的情况开始上“五刑”,大致意思就是凡是愚弄百姓的贪官污吏丝毫不会宽恕、不会心慈手软。

若说洪武初期朱元璋以德治国、以怀柔的手段管理天下,执政中期则成为了“重典治国”、“严刑峻法”,诸多的历史大案便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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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与游牧民族进行私下交易,把禁止出售的军事等物质贩卖获利,这便是郭恒案;利用粮食公耗之机或者以次充好谋取暴利,这便是空印案……

朱元璋对这种贪污腐败的现象绝不手软,这两件大案牵连之人高达上万,不亚于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2.贵族犯法与庶民同罪

因特殊的历史原因明朝的贵族集团非常庞大,比如从龙之臣云集的淮西集团,战时他们是朱元璋麾下的猛将、功臣,和平年代却成为了一批只会享受的腐败官员。

六个国公、二十八个侯除徐达、汤和等少数人外,许多功臣都陷入结党营私之中,在民间大量圈地形成了新的贵族集团,更甚至与朝廷争权夺利、破坏法治纲纪。

朱元璋曾颁布《臣戒录》等相关训斥的文件,以求达到直至功臣横向乡里的目的,但起到的作用仅仅只是微乎其微而已,霸占他人田地、侵害他人父女之事是有发生,以至于朱元璋不打不采取铁腕手段。

郭英、周德兴都是大明朝的开国功臣,犯下重罪后被朱元璋处以严重的刑罚。除了皇帝具备监督之权外,老百姓也可以监督官员、督查豪绅,一旦发现贪污受贿者即可捉拿京师问罪。

大明朝有清晰的律法规定“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拦者,其家族诛”,朱元璋执政31年间,前前后后发起了6次反贪风暴,杀掉的贪官、贵族数以万计,这也让他背负了屠杀功臣的骂名。

3.不惜一切代价巩固皇权

古代帝王的观念基本都是“家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们所做的一切皆可以认为“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延续家族的天下”。

胡惟庸是明朝时期的丞相,执政期间相权威胁到了朱元璋的皇权,后者认为淮西集团有意架空自己的权力,于是便以胡惟庸造反的理由制造了胡惟庸案。

这一场案件持续时间长达十年,所牵连之人数万人,就连李善长都没能幸免于难。太子朱标是朱元璋既定的继承人,也是一位非常合格的王储,然而在洪武后期他却突然去世。

为了维护朱家的天下、顺利完成皇位交接,继胡惟庸案之后不久朱元璋又开始巩固皇权之路,赫赫有名的蓝玉案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朱元璋深谙“防民之举、辅治之术”,在政治关系和政治权力的分配上自然不允许臣下功高权重、功高震主,淮西集团的成功来源于朱元璋,它也因朱元璋要巩固皇权而覆灭。

经过多年“重典治国”的手段朱元璋执政末年,威胁大明朝的淮西集团、浙东集团基本被铲除殆尽,皇权得到了加强、中央实现了独揽政权。

三、总结

明朝是建立在元朝残酷统治的基础上,朱元璋治国前期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压力,使得政治、经济环境短期内得到了稳固,经济发达、民生改善为后期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间王朝的发展,一些隐藏在和平之下的矛盾开始变得尖锐,掌握权力的淮西集团、贪官对朱元璋造成威胁,为了稳固黄权的统治不得不严刑峻法,诛杀的功臣数以万计、影响极大。

当然,皇权的高度集中化禁锢了读书人的思想,士大夫阶级的反抗性被严重削弱,朝野上下不再以平天下为己任而是以服务皇权为目的,这在明朝中后期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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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不同时期朱元璋采取不同的手段治理天下也符合政治需求,稳定洪武一朝秩序的同时,也为大明三百年的江山打下深厚的基础。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明史》、《明太祖实录》、《纲鉴易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