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昌吉城投安康卫生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昌吉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XJXY2022CG-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昌吉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3005.04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城投安康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市方舱实验室购置核酸检测设备(5.5万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昌吉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昌吉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 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许可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须 提供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其它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到2022年11月1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500.00元/份
提供:(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11时00分
七、其他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