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1月13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995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359.5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638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19547.4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4.1%,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0%,实施主体公示项目495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2991.5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49.8%,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5.8%。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09个;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重点内容如下:
1、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在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快推出民间投资具体项目,形成示范效应,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轻资产运营,增强再投资能力。
2、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
3、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
4、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助力国家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5、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
6、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政策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11/t20221107_1340900.html?code=&state=123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帮扶保障等乡村振兴促进活动涉及的用地行为。
2、明确乡村振兴建设布局要求。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3、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使用预支规模,确实不足的,使用预下达规模。原则上,各县(市、区)村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计总量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10%。
4、提出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利用“三旧”地块建设乡村振兴项目的,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标准予以用地指标奖励。
5、明确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要求。属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确定。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点状供地项目混合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相应地段各用途对应级别基准地价乘以其比例之和的70%。
政策链接:
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4041187.html
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一、暂停的必要性
就全国而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分为行政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两种模式。行政监管要求政府与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由政府对预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监管,广州、武汉等城市采用此模式。金融机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由商业银行对预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流程监督,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曾采用该模式。2022年1月26日,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国统一实行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
我市于1993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以下简称《转让条例》),确立了商品房预售资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目前,市司法局正会同市住房建设局修订《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并按照《意见》要求,构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但此举措与《转让条例》实行的预售资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不一致,为依法依规推进预售款监管模式改革、确保依法行政,需对《转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或者暂停适用。考虑到修订历时较久,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暂停适用《转让条例》有关规定,待预售资金行政监管模式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转让条例》的修订工作。
二、暂停的主要内容
经研究,《转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与商品房预售资金行政监管要求不一致。因此,《决定》拟暂时停止适用上述规定,在暂时停止适用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意见》和修订后的《监管办法》执行。同时,考虑到市住房建设局正同步启动的《转让条例》修订工作已列为2022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预备类项目,为给修订工作预留充足时间,拟将暂时停止适用的期限规定为自《决定》施行之日起三年。
政策链接:
http://www.szrd.gov.cn/rdyw/fgcayjzj/content/post_853388.html
4、《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适用范围。《办法》明确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和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的认定,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按照《通知》执行。其中,居住存量房屋筹集项目包括产权明晰的居住房屋筹集和城中村具有居住功能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历史遗留建筑改造项目)。在前述项目分类基础上,全面摸排深圳市新供应用地、存量土地、既有房屋等情况,充分挖潜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类路径,针对利用新供应用地新建、城市更新配建、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以及居住存量房屋筹集等渠道分别明确了相应的认定方式;同时梳理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将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针对不同渠道项目,社会主体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对号入座”,按照对应认定方式进行认定。
2、规范申请主体。结合实践中在租项目权属、运营主体情况,《办法》对依申请认定项目的申请主体范围、条件予以明确。鼓励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取得完整的出租经营权和收益权的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3、划分市区认定范围。市住房建设部门认定的项目主要是利用各类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的项目;此外,按照本办法规定属于区政府认定的项目,市住房建设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认定。区政府负责认定的项目主要是各类具有居住功能的新建或者存量房屋,包括居住用地上新建或者存量的居住房屋和产业园区配套宿舍项目、其他产权明晰的存量居住房屋筹集以及历史遗留建筑改造筹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
4、明确项目认定方式。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除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非房地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的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含规模化租赁筹集)出租的人才住房项目,政府权属清晰的闲置住房项目,以及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土地整备等新增建设且用地批准文件明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采取直接认定外,其他项目依申请认定。
5、项目认定书出具与管理。根据《实施意见》,《办法》明确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原则上由区政府统一出具,市住房建设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出具项目认定书。此外,《办法》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分别明确了项目认定书的有效期、最低运营期限以及项目续期、退出等具体规则,形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从准入、退出的闭环管理机制。
政策链接:
http://zjj.sz.gov.cn/hdjlpt/yjzj/answer/24672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政策适用范围。《转让办法》将政策的适用范围界定为“通过协议方式供应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约定或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性质或不得转让、限自用等类型的房地产。招拍挂用地,城市更新开发建设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土地整备留用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及居住用途的房地产不适用本办法”。
2、明确不得转让的情形。为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及产业监管要求,《转让办法》明确已供应但未建成的非商品性质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3、不同用途和类型房地产进入市场的管理规定。《转让办法》区分不同用途和类型的非商品性质房地产,对其补缴地价进入市场进行了不同的规定:一是体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导向,对于商业、办公、酒店、公寓、游乐设施等经营性商业类型的房地产和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上建成的房地产,允许按规定补缴地价后进入市场。二是体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导向,对于工业(含新型产业)、仓储、物流用途的房地产,应优先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对其中利用效率低下的房地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建成投产满10年、受让对象应符合规定,产业部门同意意见等)方可按规定补缴地价进入市场流转,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也要确保有限的产业空间仍然用于产业发展。三是体现公共利益优先导向,对于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上建成的房地产和产权归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所有的房地产,原则上不得转让,因政府资产处置、发行REITs需要等特殊情形确需转让的,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4、明确强制变更情形。在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特殊情形下,存在因房地产性质属非商品性质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转让办法》规定非商品性质的房地产经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市政府批准需协助办理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相关生效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土地利用、产权限制等条件维持不变。
5、明确不动产登记。《转让办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出让合同约定为非商品性质或限自用的,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证书中统一备注产权限制条件为不得转让。对于已经分证登记且转让部分的房地产,尊重历史可以继续以基本单元实施转让,但已分割未转让的部分需与其他未分割部分作为整体进行转让限制。
政策链接: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229664.html
6、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8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优化审批流程。在流程方面,为落实“全市一盘棋”的政策要求,删除同步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规划的条款,按照城市更新单元审批的时序安排,重新梳理计划审批、土地信息核查、规划审批章节顺序,对关于计划、规划、实施主体确认、用地审批等环节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等详细内容不再罗列。另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和配建公共住房的监管协议的具体时间节点。
2、落实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等管控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实施办法》落实了保护古树名木、历史风貌、历史建筑的要求。
3、强化产业统筹。《实施办法》中新增“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产业先导、产城融合、空间保障、产业成片集中设置、刚性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等原则性内容。同时,为积极支持产业空间拓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关于小地块参与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
4、严格管理工业用地。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保护,《实施办法》新增“城市更新应当加强工业用地保护,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对工业用地调整为非工业用途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中长期辖区工业用地总规模保持稳定”等内容。
5、强化城中村、旧住宅区项目的监管。第一,明确涉及城中村、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项目,需经社区工作站、辖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议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涉及城中村的城市更新项目,还需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审核并出具专业意见。第二,明确属于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搬迁补偿指导方案和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的制定主体、制定流程及有关标准等内容。第三,明确选择更新统筹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涉及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的前置流程。
政策链接:
http://www.szlh.gov.cn/zwgk/zcwj/content/post_10226692.html
7、龙华区关于加快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涉及国有企业未完善征(转)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2年11月8日,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关于加快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涉及国有企业未完善征(转)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国企代征物业。(1)明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所涉及国企代征物业的范围:包括原镇政府征地并调拨(划拨)给国企使用的土地上建的物业、国企自征地上建的物业及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分配土地上建的物业;(2)明确不同类型物业的处理指导意见:①对于原镇政府征地并调拨(划拨)给区属国企使用的土地上建的物业、国企自征地上建的物业。如已签订征(转)地协议并支付补偿费用的(由区属国企提供征地协议及支付补偿的依据),各股份合作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如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未支付补偿费用的,各区属国企应按照所在区域最新工业基准地价的1.5倍,给予股份合作公司补偿,各股份合作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②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分配土地上建的物业。区属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双方利益分配进行处理,各股份合作公司应积极配合。
2、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各股份合作公司应按照《若干规定》,主动申请处理,积极配合建设时间核查、权属调查等处理工作。完成确权工作后,股份合作公司可按照《龙华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补缴地价的40%的登记补贴。针对纳入城市更新等项目的物业,股份合作公司已自主完成处理工作的,在与合作方进行利益分配时,所占分成比例可适当上浮。
政策链接:
http://www.szlhq.gov.cn/hdjlpt/yjzj/answer/24680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2年第45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3项,权利人核实公告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规划公告1项,规划(修改)公示1项,规划(修改)公告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施工许可1项,棚户区改造1项,旧屋村公示5项,法定图则调整5项,集体资产交易1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新城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500000㎡
拟更新方向:R2、C1
前期服务商: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是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公司成立于1985年,经过30年的建设与发展,目前集团总资产超过3199亿元,年销售收入近800亿元。
2
大鹏区葵涌街道溪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45990.5㎡
规划容积率:3.7
拟贡献率:29%
拟更新方向:R2、R2+C1
申报主体:深圳招商安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为招商地产。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蛇口”)。该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旗下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板块的旗舰企业。招商蛇口创立于1979年,41年前建设开发运营的深圳蛇口片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发源地,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孵化并培育了以招商银行、平安保险、中集集团、招商港口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企业。2015年12月30日,招商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实现无先例重组上市,打造了国企改革的典范和中国资本市场创新标杆。
3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片区康贤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7157㎡
拟贡献率:不少于52.1%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意愿公示的股东大会决议,项目合作方为恒裕公司。
恒裕集团始建于1987年,由香港恒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历经三十余载的稳健发展与沉淀,集团成长为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涵盖金融、矿山、酒店、贸易、商业、物管等领域,资产超过1000亿的现代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恒裕城市更新集团成立于2017年,在深圳及周边拥有40多个储备项目,累计占地面积近500万㎡,业务遍及深圳核心地段,更新范围涉及高端住宅、精品公寓、超甲级写字楼、超五星级酒店和商业综合体等众多领域。
4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38142.6㎡
规划容积率:6.6
拟贡献率:30.4%
拟更新方向:R2+C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大浪龙胜股份合作公司。
5
龙岗区吉华街道秀峰工业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312692㎡
拟贡献率:不少于35.5%
拟更新方向:M1、M0、R3、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是秀峰集团子公司之一,由秀峰集团直接管理运作。秀峰工业城是秀峰集团90年代在国内投资的大型工业地产项目,位于布吉街道甘坑社区。园区占地面积约10多万㎡。深圳市秀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旧改项目的申报主体,主要负责拆除重建,升级改造一个崭新的秀峰工业园区。
6
南山区粤海街道海雅百货大楼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6650.4㎡
规划容积率:12.3
拟更新方向:6.7%
拟更新方向:C1
申报主体:深圳海雅(集团)有限公司。
海雅集团现已发展成为集大型商业地产、城市综合体开发与经营、精品连锁商业、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休闲康养小镇规划与建设、互联网与新经济产业园、金融与证券投资、酒店与物业管理等多元化发展于一体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7
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26468.7㎡
规划容积率:7.4
拟贡献率:47.7%
拟更新方向:C1+R2、R2、R2+C1、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鸿荣源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鸿荣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31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三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集团多年来坚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线,依托深圳、深耕湾区,已累计综合开发房地产建筑面积逾千万㎡,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熙龙湾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多年持续深拓城市更新区域综合开发,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布局深圳、东莞多个中心项目,在大型连片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集团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为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8
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拆除重建面积:596553.3㎡
规划容积率:6.7
贡献率:27.1%
更新方向:M0、R2+C1、R2
实施主体:项目一期、二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成立,以产城社区开发、智慧园区运营、城市更新、绿色物业为主营业务,立足珠三角区域,聚焦四大经济圈的准二线以上城市,与政府、知名企业、品牌机构等合作,采取咨询、代建、招商、运营等轻重资产并举的方式,寻求有序扩张,差异化发展。
9
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兴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57631.2㎡
规划容积率:4.9
贡献率:18%
更新方向:M1
实施主体:深圳市盛世长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富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富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有股权投资、贵金属、有色金属、触摸屏的研发及销售、建筑材料等。企业分布于云南、甘肃、江西、辽宁、新疆、河北、广东等省市。
10
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朱古石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三期(01-07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5240.4㎡
更新方向:R2
实施主体:深圳市深润川实业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分别由深圳鸿卓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股99.01%、深圳信城元佑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公司实际控股人为信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9%。
深圳鸿卓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鸿威广东(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威地产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以兴办实业为主,集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与策划管理,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覆盖深圳、惠州、河源、黄山、宜兴、无锡等城市,开发了20多个商住项目,包括深圳市鸿锦阁、聚宝花园、鸿园居、鸿景湾名苑、东方雅苑、海怡东方花园等,合计总开发面积超过200万㎡。
2、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览表
1
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01、02、03地块)施工许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04461.5㎡
改造方向:R2、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福田福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由华润置地代建。
华润置地在深圳已建成运营、在建或待建项目十余个,包括华润置地全国首个城市综合体“深圳华润中心”(2009年落成)、华润深圳湾一期--华润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2011年落成)、华润1234space(2013年开业)、广东省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华润城、华润深圳湾二期、华润小径湾、华润银湖蓝山、华润前海中心、华润湖贝中心、华润笋岗项目、华润莲塘统筹项目、华润凤凰岗项目、南山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以及后海中心区的城市规划运营等。
3、旧屋村范围公示一览表
1
龙华区观澜街道庙溪老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1411㎡
旧屋村面积:13486.2㎡
拟更新方向:R2、M1
2
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早鹊山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1940㎡
旧屋村面积:11061.5㎡
拟更新方向:R2、C1
3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老太坑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范围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379400㎡
旧屋村面积:6120.5㎡
4
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吓井一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范围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78000㎡
旧屋村面积:5758.8㎡
5
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大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范围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04500㎡
旧屋村面积:3175.9㎡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北地区] 22-10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G03305-4宗地对应[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22-10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97120㎡,备注为“现状”。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22-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7136㎡(结合坐标系转换调整用地面积),该地块划为更新单元,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4.0,配套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该项目拟纳入更新计划,具体指标以更新单元专项规划为准”。
2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地区] 06-19、06-2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06-19地块,用地面积5907.44㎡,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备注为规划。06-21地块,用地面积6879.39㎡,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取消志诚路(山水一路至山水中路段),将[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6-19地块和06-21地块合并为一块,地块编号为06-19,用地面积为13395.79㎡,用地性质由M0调整为M1,并将其容积率由5.0调整为4.6,备注为“规划”。
3
光明区凤凰、玉塘街道[公明田寮-玉律片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2-15等22个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4
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 02-09等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5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地区] 05-16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6地块为规划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当前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园山街道大福路市政工程当前选址方案与[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16地块,重叠部分调整为道路建设用地;相关地块本次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具体情况见附图。
5、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1
深圳市宝观城股份合作公司龙华区档案馆外部移交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二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A323-0144
竞得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宝安区松岗街道
土地用途:物流用地
土地面积:22139.01㎡
建筑面积:95189㎡
起始价:2980万元
成交价:298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13元/㎡
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宝安区本土企业,是在宝安区成长起来的零担快递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当日达、次日达、隔日达、同城速递等,其最大的股东为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数据,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疑似实控人为刘强东,系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集团成员企业。据《遴选方案》披露,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财务投资持有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3.58%,不参与日常经营,不派驻其他高管,仅在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3名董事,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仍保持自身市场、运营、品牌、财务、人事、IT系统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完整独立性,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京东集团物流板块不具有关联性。
宗地号:A420-0077
竞得人:深圳宝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宝安区松岗街道
土地用途:物流用地
土地面积:68998.77㎡
建筑面积:309564㎡
起始价:9240万元
成交价:924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98元/㎡
深圳宝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是京东集团在深圳市宝安区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京东集团于2004年正式涉足电商领域,2021年8月,京东集团第六次入榜《财富》全球500强,位列第59位。目前深圳宝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未购置土地,其实际控制人京东集团在深圳市共租赁5处研发和运营场地,用于办公及仓储、分拣、物流运营,租赁运营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0万㎡,现有库房和厂房场所存在单体面积小、设备升级难等问题。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三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八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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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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