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陈静的仕途止步于53岁,她深耕文广系统多年,落马后今年8月被双开。

她曾对抗组织审查,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多次索要广告承包商经营利润等。

经查,陈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察、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套取公款发放补助、冲抵开支,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

为官不廉,以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并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获取报酬;

败坏党风政风,私设“小金库”;

有法不依、有规不遵,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经营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静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悉,陈静历任大理市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市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挂职) ,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