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尊师重教向来是我们所提倡的传统美德,但随着近年来现代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传统家校观念和现代家校观念之间的冲突也愈演愈烈。

以当前讨论最为激烈的教师管教方式为例,到底允不允许教师使用打手心等体罚?罚站、罚抄课文等是否也属于体罚?都成了经久不衰的话题。

但在这之外,另一个也曾红极一时的话题被一个离谱的事件带上了热搜——教师能否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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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2022年11月9号,一起国办督查室的投诉受到了关注,该事件的发生地在广西玉林市,起因还要追溯到半年前。

原来当年5月,当地某实验中学高三某班家长突然提出了一个略显奇怪的提议——组织学生给老师捐款。

按说这种情况通常是老师本人或家中突遭变故,同时缺乏经济能力,故而需要进行经济援助。

但这次情况却貌似有所不同。这位家长的提议缘由是:感谢学校老师的辛苦付出。

同时,其竟然还提出了每人的固定数额为360元,而且还会在班级群里不定时公布名单。

也就是说,虽然名义上是自愿,但事实上不愿意缴纳的话,自己的名字就会被老师和其他已经缴纳的学生家长知道。

最终,绝大部分家长都进行了“捐款”,该班级共收得捐款2.84万元。

而同样是该班级学生家长的李女士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将这件事告到了国务院的互联网督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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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至此,风格似乎十分像过往的许多奇葩家委会讨好老师的案例,但当调查结果公布后,真相似乎并非如此。

在调查中,一方面说:班主任未将此事汇报学校,准备擅自收取好后分给各科老师。

另一方面又提到:该校高三年级其余24个班级均存在家长捐款行为,共有1908位家长捐款67.77万元。

这个参与数量和捐款人数显然不太正常,学校不知情更是匪夷所思,就此人们提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想法:捐款是否其实是给老师的补课费?

这一猜想可以很好解释为何大部分家长对这个莫名其妙的捐款好像没有异议,有近两千人参与,每个班级都涉及其中,连“捐款数额”也是统一的。

毕竟如果是单纯捐款,在过往的奇葩案例中为了讨好老师,甚至会出现“攀比”金额的情况。

那么书归正传,本案到底对老师和家长们要如何处理呢?

对于当前情况来说,官方显然已将其视作是给老师“送礼”进行处理。

其实在极端的情况下,理论上给老师送礼是可以当刑法意义上的行贿罪与受贿罪对双方进行处理的。

以行贿罪为例,其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而公立学校的老师,其实是可以算作广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的。

当然,由于相关案件危害性并没有那么大,以刑法处理难以做到罚当其罪,所以通常情况绝不可能依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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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处理还是依据《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这一专门规定进行处理。

此规定明确提到: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本案依此处理很可能会进行通报曝光,对相关教师予以处分,扣除一段时间的奖金。

而如果本案认定为有偿补课,处理结果对老师来说也不轻松。

教育部早已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违反此规定的老师,会受到相应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更倒霉的是本市及周边市县的无关老师,通报已明确提到要“开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排查工作”,新一轮的材料制作及学习感想即将开始。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你认为这70万是家长的捐赠款还是补课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