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初日更新《杨晓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原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晓萍获7个月减刑。此前在2017年6月,杨晓萍已获一次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前情:被称“地下组织部长“,情夫杨洪也曾获减刑

2014年,中央政法委曾公开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晓萍受贿案。

据中央政法委通报,2008年5月以来,杨晓萍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五起案件中收受当事人及请托人贿赂158万元,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791万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5万元,另有个人财产4005万余元及1800克黄金不能说明来源。当时,杨晓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曾在2014年对杨晓萍的犯罪事实进行通报,其中包括,杨晓萍与其情夫,山西省灵石县原县委书记杨洪共谋,非法干预灵石县境内各项工程招投标工作,为请托人任某等人中标谋取利益,收受任某等人贿赂1791万余元。

2000年,时任晋中市榆次区组织部长的杨洪与杨晓萍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据杨洪在法庭上供述,该情人关系一直保持到2008年。

2012年12月14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洪案。据媒体报道,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杨洪写给杨晓萍的《保证书》,其中包括“忠于感情,不耍滑头”“XX收入,全部上缴”等内容。

据悉,认识杨洪时,杨晓萍只是一般科员,丈夫是普通工薪阶层。至案发时,杨晓萍已是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媒体报道称,这与时任山西省灵石县县长的情夫杨洪有很大关系,杨晓萍说的话,杨洪总是不折不扣地“执行”,所以有人称升任榆次区副检察长的杨晓萍为“地下组织部长”。

2013年7月31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称,灵石县原县委书记杨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受贿金额2584.855万元,被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经研究批准,决定给予杨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2017年披露,杨洪被提请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杨洪刑期减为22年。

公开资料,杨洪出生于1958年12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后即在晋中工作,直至落马。主政灵石县期间,杨洪曾因迷信风水,将当地的石膏山改名为“仕高山”,寓意“凡到仕高山者,无官者可以入仕,居位者可以升迁”。改名后一个多月,杨洪落马。如今,石膏山已改回原名。

减刑:狱中从事手工纸袋工作,曾获表扬6次

据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刑事裁定书,经审理查明,杨晓萍在减刑考核期内,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共获监狱表扬六次,剩余积分506分。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机关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杨晓萍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但该犯系职务犯罪,且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在减刑幅度上应予从严。

综合考虑其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因素,裁定对杨晓萍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38年11月29日止。

南都记者查询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获悉,2019年11月25日,山西省女子监狱曾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关于杨晓萍的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中详述了杨晓萍在减刑考核期内的悔改表现,具体包括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度考试成绩均分为96分;2018年度考试成绩均分为97.5分,综合评价为好等。

在生产劳动方面,杨晓萍从事手工纸袋工艺岗位,能够积极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达100%,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综合评价为较好。此外,杨晓萍现处遇级别为普管级,共获得监狱表扬六次,剩余积分506分,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

2017年,杨晓萍已经获得一次减刑,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据提请减刑建议书,杨晓萍,1966年生,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3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1864.375万元予以追缴。

该犯不服,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4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13年7月24日送山西省女子监狱狱服刑改造。2017年6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刑期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39年6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