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车辆的增加

停车成出行难题

高峰期甚至“一位难求”

最可气的是

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公共停车泊位

却被地锁、花盆、水泥墩……

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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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霸占公共停车位!交警清理没商量......

近期,在群众反映较多的黄岩区东城街道绿汀路、澄江路区片,有部分商家为了求方便,在店面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用圆锥桶、电动车、垃圾桶来占用公共停车位,不让其他过往车辆停放,俨然将店前的公共停车泊位当作“自留地”,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出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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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直属二大队联合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集中整治。

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深入沿街门店认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进行教育劝导,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切实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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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台州交警提醒

广大市民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有利于改善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不容任何单位或个人

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用

请关注、了解相关规定

切勿非法占用

通讯员: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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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姚永忠

审核:杨栋栋 张 钰

编辑:杨 斌 刘晓艳

邮箱:tzjjf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