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试剂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KJ-2022-0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试剂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业务需要,委托承担试剂物流配送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试剂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试剂物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
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 1057 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