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您别慌

失业保险来保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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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三)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第1-12个月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个月开始按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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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2021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三)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统筹地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详细咨询电话:8222732

信息来源:乌兰浩特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