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湖南省林业标杆县,隶属于湖南省宝庆邵阳市管辖,是湘西南大地上一个极尽美丽的地方。今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1949年到1996年绥宁县历届县长和副县长。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绥宁县的建县历程。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三兵团由湖北出发,经过湖南西部迅速向广西挺进,10月10日,38军112师解放绥宁县城。奉湖南临时省政府以及会同专区指示,11月1日,成立绥宁临时县政府,谭朋藻 主政,下设秘书室,基层政权没有变动。1950年5月6日,国民党地方部队“中华民族自救军”第三方面军第五纵队司令 龙怀麟 率部扑陷县城在市,临时县政府被迫迁往有人民解放军和绥宁人民自卫大队驻守的黄土坑。1950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136师进驻绥宁县剿匪,绥宁临时县政府撤销。同日,绥宁县人民政府挂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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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4月,根据国务院规定,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经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人民委员13名,其中县长1名,副县长2名。下设秘书室和计划统计、人事、交通、劳动、文化、教育、商业、民政、财政、卫生10科,公安、农林水利、粮食、手工业管理、森工、邮电、税务7局和供销合作社、法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人民银行、人民检察院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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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政府机关处于瘫痪或者半瘫痪状态。1967年4月22日,成立县生产领导小组,行使县人民委员会部分职权,7月,改称县抓革命促进生产指挥部。经过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1968年9月19日,由支左部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群众组织代表组成“三结合”的绥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行使县委会和县人民委员会职权,下设办事、生产指挥、政工、人民保卫4个大组。办事组下设秘书、民政2个小组,生产指挥组下设农村、工交、财贸、计划4个小组。政工组下设组织、宣传、教育卫生3个小组。人民保卫组取代原来的公、检、法部门。

此外,设置人民购销服务站,取代原来的物资、商业、供销部门。设财税市场管理站,取代原来的财政、税务、工商部门。设农林牧站,取代原来农业、水利、畜牧部门。设置粮食、林业、手工业3个管理站,分别取代原来粮食、林业、手工业管理3个局。原来邮政局分设邮政、电信2个局。1973年,撤销4大组以及所属各组、站,陆续恢复计划委员会、农村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和21个科、局。

关于绥宁县建县历程和历史上绥宁县的历届县长以及副县长的信息,建议大家找笔者分享一下《绥宁县志》。这版《绥宁县志》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由绥宁县官方统一编撰的第一版《绥宁县志》,里面收集和整理了许多珍贵的历史资料,包括大家平时难得一见的历史图表。《绥宁县志》是研究绥宁历史和了解绥宁风土人情以及绥宁人性格特点的百科全书,很值得大家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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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有《绥宁县志》可以分享给大家

1980年12月,恢复绥宁县人民政府,经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长和副县长。1949年到1996年绥宁县县长以及副县长名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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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县政府下设的30个办事机构也几经变动,到1990年,直属办、委、局机构52个。具体变化历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