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篇想跟大家来聊一聊高古文物何去何从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在海外我们的高古的文物,无论是瓷器、书画,甚至是青铜器,都能够常常的拍出一些天价,让我们国内非常的乍舌,甚至有很多国内的人跑到海外去专门买这种高古的器物拍出。

非常好的价格,甚至很多朋友们不理解为什么国人要跑到海外去花天价买这些高古器物,这是因为目前在国内公开交易高古的这些器物的法律限制还是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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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的文物保护法是规定,四九年以后出土出水的都属于国有的,那你明清的都还好说,你元及圆以前的,你就有点难以解释了。器物它到底是怎么样流传到你手上的,谁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在高古这一块,基本上是很难得到一个好的上拍,你很难得到公开环境的拍卖,你国内的市场的氛围也就很难形成,基本上都是私下的交易会比较多。

但是明确是出土出水的是一定不要去交易,这一定是违法的。那么我们现在的拍卖行也不是说完全的没有拍高股,但是如果你敢以什么送什么瓷碗上拍。我可以跟你说,一举报一个准,你拍卖侵入就要撤销,你拍卖人的行为就要撤销。

但是也有些人打一些擦边球,叫什么,你比如说像龙泉窑,龙泉窑他作历史非常长,这个是从五代到明清都有少是吧,那么很多人就投机取巧,这几个就是明或更早,有的宽泛一点就是圆阔更早,其实这些圆阔更早大家心里都明白,它为了规避法律的一些限制,一般你只要不是明显出走出水的,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我们的高古器物应该后续要何去何从?我觉得我希望还是能够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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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只要从源头管渡,杜绝新一轮的出土出水的文物,再次到市面上现在已经流通的。适用民法占有推定和善意取得原则的,我们应当采取一些补给的措施,至少对于真正善意取得的常有应该是不要予以明确的刑法,但是对于知法犯法还是比较予以的惩罚。

对于已经流入市场的。我们要做两条红线,第一,不得外流。第二,不得损毁。这也是我们对所有名堂应该要有两个基本原则。不得外流是不让他再跑到国外去了,出海时候我们花高价钱把国外的东西买回来,不得损毁,是对文物的一个基本的尊重,文物保护,文物保护不得损毁,最基本的保护,那么就是我们的一些期望,但是国家具体怎么样做,目前也没有释放出相关的讯号。那么对于此,你有什么样的好的看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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