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5时起,将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2号楼,聊城路以西、市场三路以北、招远路以东、市场一路以南合围区域划为 高风险区 ;将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18号楼、19号楼,镇江路以西、扬州路以北、云溪路以东、胶宁高架路以南合围区域(镇江路53号、云溪路27号除外),镇江路以西、胶宁高架路以北、北仲三路以东、宁夏路街道镇江路街道边界以南合围区域(不含市北体育学校区域),顺兴路以西、滨县路以北、利津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利津路以西、昌乐路以北、沾化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无棣路—临邑路以西、热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智荣小学),芙蓉路以西、桑梓路以北、菜市二路以东、台东一路以南合围区域,抚顺路21号4号楼 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