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是当今网络的热议话题,最近一条新闻引起网友对于男女平等的重新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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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7日,这位丈夫因为婚内多次出轨在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被判离婚,夫妻共同财产60万,妻子分得其中48万,丈夫另外还需支付妻子12万的精神损害补偿费,相当于该男子净身出户。

小编百度了一下男方出轨会不会净身出户,百度的结果是不会。

夫妻财产的分割只会因为双方过错程度稍微倾斜,不会出现净身出户。上述案例事实上也不是分财产导致的净身出户,而是分财产加赔偿形成的事实意义上的净身出户,对此小编没有意见。但是下面这案例我就疑惑不解了。

王某跟妻子牛某结婚已经三十多年了,结婚初期,两人关系还可以,但是1996年的时候妻子离家出走,两年后王某找回妻子,儿子却在这时候精神出现疾病,夫妻关系从此矛盾不断,一直到去年王某跟儿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表示王某儿子不是他亲生的,愤怒到忍无可忍的王某上诉法院要求离婚并让妻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十万元,但是很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法院却不予,理由是什么?理由是牛某已经六旬高龄,离婚之后无处可去,双方结婚38年更应珍惜,其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于是不予离婚,赔偿也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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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看到这只想放声大笑,这睿智法官不逊色当年鹏宇案的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单方面照顾女方,完全无视男方的委屈诉求,何其“平等”。王某跟牛某的矛盾已经二十余年了,如今一朝爆发撕破脸脸,居然还能说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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