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北京悦宾饭馆如今的“掌柜”郭华领到了全国第一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和对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法律上完成了两代人的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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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亮点之一。过去,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现实中,有很多个体工商户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也取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如果要想转让给他人,就得先注销再设立,这些无形资产就会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也会增加大量的成本。

“据我们了解,现实中很多个体工商户转让自己的店铺后没有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继任经营者用原来的营业执照继续经营。这样既不利于保护双方利益,也存在着法律风险。”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条例》充分考虑了这一痛点,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先注销、再设立”。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条例》提出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杨红灿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所谓“名”,就是支持和培育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所谓“特”,就是鼓励地方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所谓“优”,就是要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打造更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的个体工商户。所谓“新”,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