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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羊小暖。

情感的形式有很多种,亲情友情爱情。

可是有一种感情,跟身份没有关系,也不需要一个黑白分明的标签。

它仅代表了,我很珍视你这个人。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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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姚飞羽正在店里忙乎,手里动着,心里却在想昨天晚上聚会的事。

班里的同学基本能来的都来了,可是唯独林正峰没有来。

最近的同学聚会有点频繁,已经聚过好几次了,但每一次,都单单不见他。

姚飞羽向和他相熟的同学打听他的下落,可是却都说没有他的消息。

姚飞羽因此有一点点的失落,心里嘀咕真的有好久没有他的消息了。

他还好吗?差不多有五年没有见过,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整个聚会,看到别的同学觥筹交错,相谈甚欢,姚飞羽却有了和现场高涨的情绪格格不入的落寞。

不为别的,为那个和大部队失联的人,为那个竟然和她也失联的人。

千禧年的时候,姚飞羽22岁,林正峰25岁。她在通信公司做话务员,每天有接不完的电话。他继承父亲的衣钵做生意,一天到晚摆弄让人看不明白的石头。下班了,单身的女孩没什么社交,林正峰那里就是姚飞羽最好的去处。

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看着他的石头,啧啧称奇。

玻璃球一样大大小小的玛瑙点缀在一整块的石头上,晶莹剔透的,像她亮晶晶的眼睛。

他拿着水壶细细地冲洗,那眼神像看他时满眼的珍惜与爱护。

看够了,她抬眼问他,“这石头得值一百多块吧。”

他笑了,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十个一百多块。”

惊得她慌不迭地用手捂住张大了的嘴巴。

“天爷呀,够我几个月的工资了。你咋想的,那么多钱买这么一块破石头。”

“你个傻丫头懂啥,这是收藏品,值钱着呢。快点找人嫁了,哥给你弄块比这个更大更好的做嫁妆。”说着,弯起食指刮刮她的鼻子。

她眉开眼笑的,笑得咯咯叫,“行啊,我的嫁妆全靠你了,努力一点。”

说完,抱着他的胳膊一路往外走,“先请我吃烤串,喝啤酒。”

一副小儿女撒娇的情状。

他早都习惯了她这样,娇嗔,可爱,跋扈,爽气。

说她是女生,她和他吆五喝六地划拳喝酒,杯杯见底,像个汉子一样跟他称兄道弟,而且跟他说话不是讽刺就是挖苦;说他是男生,她又常常像刚才那样对他撒娇,动不动牵他的手,摇着他的胳膊撒赖让他给她做饭吃。

他比她大三岁,她做什么他都由着她,唯一的条件就是,“快喊我哥。”

他们是同学,自从毕业后就混在一起玩。一群人白天上班的上班,做生意的做生意,跑出租的跑出租,一到晚上,就在林正峰家靠街的小二楼碰头。出去喝酒、吃饭、在街上溜达,溜达完了再回到林正峰家打扑克,一打打一个通宵,第二天在街对面的拉面馆吃一碗拉面,各自散去。

姚飞羽不擅熬夜,一晚上不睡,动不动开会的时候就坐在老总对面昏昏欲睡,老总念文件,她在对面打盹,惹得老总冷嘲热讽她也不在意,下班了接着出现在林正峰家。

姚飞羽喜欢吃焖面。动不动,快下班的时候就会接到林正峰的电话。“中午吃焖面。”“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比狗都跑得快,光速一样到林正峰家。

穿堂入室,前门后门都熟得很,进去直奔碗柜拿碗拿筷子,端菜,毫不见外地自家人一样和林正峰的父母、林正峰坐在一起干饭,一干干两大碗,吃完了还从来不洗一回碗,接着就和林正峰坐他那屋叽叽呱呱地聊天说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林正峰的父母看到姚飞羽时脸上有了意味深长的笑。

二叽叽的姚飞羽只觉着是因为太熟了的缘故,每每看到那样的笑容,嘴一咧,没心没肺笑一个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吃饭聊天一切照旧。该讹住林正峰买零食就买零食,该赖着请客吃饭就吃饭,抱胳膊、拉手,一样也没落下。

因为像个汉子一样和林正峰玩得心无旁骛,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看她的眼神。别人只以为,他俩在处对象,可在她眼里,她在林正峰面前,压根就没有什么性别区分,和林正峰就是说得来,玩得来的兄弟、哥们。随便拉那男人的手、摇摇那男人的胳膊,既不会脸红,也不会心跳,就是随手而来兄弟间的自然。

林正身也是,由着她怎样,只把她当个没长大的野丫头,就算搂着她的腰,也没有一点点男人对女人的心动。

是的,他们是兄弟,可以为对方两肋插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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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的冬天,正是中午,姚飞羽盖着暖暖的阳光睡午觉,桌上的电话突然响起来。

接通电话,那端传来的是林正峰的声音。声音已经变了形,断断续续的,还带着咝咝抽冷气的感觉。

“我的手抽筋了,家里没有人,得去医院。”

认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那个嬉皮笑脸没啥烦恼的男人,此刻声音虚弱,还带着哭腔,这一定是很痛才会给她打电话吧。

放下电话,姚飞羽像从前去林正峰家吃焖面一样,比狗都跑得快。取钱,打车,飞一样赶到林正峰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姚飞羽不由得眼泪就像决堤的河水一样下来了,满眼的心疼。

平时高高大大,精精神神的男人,那一刻正蜷缩在沙发上,两只手像鸡爪子一样张不开,伸不展,如同麻风病人犯病一样。

姚飞羽哭着扑过去,想要抱起他,但哪里抱得动。

“你咋啦,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能起来吗,我们快点去医院。”

看她哭了,林正峰安慰她:“看你那没羞的样儿,我又没死。没事,去医院看一下就好了。”语气比刚刚在电话里镇定了好多。

姚飞羽这才不哭了,定住慌乱的心,扶着林正峰出门,打车,找最近的医院。

有惊无险,只是突然的肌肉痉挛。针灸,吃药,很快会好。

从医院出来,林正峰笑着问姚飞羽:“你刚才哭什么?”

姚飞羽的眼眶唰一下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看你抽风一样的,怕你会死。你死了,谁给我买烤串啤酒,哪个男人的胳膊可以让我套着走道,谁给我弄那么贵的石头做嫁妆?你这个傻叉,人家都要吓死了,你还笑。”

林正峰不笑了,手不方便,却用脚轻轻踢了下姚飞羽的屁股。

“我这个傻子。我哪有那么容易死,还没看着你出嫁呢。”

悄咪咪地,林正峰恋爱了,和姚飞羽的闺蜜。

那一次,林正峰酒后吐真言,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大家在知道他的秘密后,都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姚飞羽。

“哇,姓林的,你小子眼光够毒,居然相中我身边最优秀的人,算你有种。往后要不好好对待她,打死你。”

姚飞羽没心没肺地跑过去,一只手套着林正峰的胳膊,一只手握着拳手,轻轻地捶他的胸膛。

大家释然。都以为,姚飞羽爱林正峰,是林正峰劈了腿,原来,他真的是她的兄弟。

从此,林正峰开始了谈恋爱的锵锵三人行。

人家一对儿压马路,姚飞羽跟着。一对儿去吃饭,姚飞羽跟着,一对儿去隔壁的省会城市购物,她还跟着。明光锃亮的,像一只数百来瓦的大灯泡,别人都觉着刺眼,只有她觉得哪哪都舒服,没毛病。一个是哥们,一个是姐们,一起压个马路,吃个饭,逛个街怎么了。就像数学里合并同类项一样,她是括号外的共有项,而括号里是林正峰和闺蜜,他们谈他们的恋爱,丝毫不妨碍她是他们共同的好朋友。

时间像树上的年轮,悄悄地增加了好几圈,他们各自的生活在渐渐发生着变化。

闺蜜结婚了,结婚对象却不是林正峰。姚飞羽也恋爱结婚了,开始一心一意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和林正峰的联系,一天比一天少,直到某一天自然地终止。只是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恋爱了,结婚了,创业了,生孩子了,离婚了等等。

因为有了自己的家,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已经分不出多少心来关心彼此了。

曾经比铜墙铁壁还厚实的兄弟情,和生活比起来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姚飞羽和林正峰,算是正式失了联。

转眼,姚飞羽的女儿上幼儿园了。在一次幼儿园的体检中,姚飞羽意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人。

还是那样瘦高的样子,表情却比以前更严肃。

“嗨,怎么是你?”三十大几的人,一看见林正峰,身上那股二劲一秒之内神归位,扔下女儿跑过去冲林正峰的胸膛就是一拳。

原来,在不见的这些年里,林正峰到另外一个城市开了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女儿和姚飞羽的女儿一个班。

都是当爹当妈的人,都要忙着回去做饭、鸡娃,会面匆匆结束。

不过,互相加了微信,算是又接上了头。

两个人在不忙的日子里,又开始了有一搭没一搭的联系。

一次,姚飞羽到林正峰的城市出差,办完事,她怀着期待给林正峰发了消息。

那么多年的兄弟,失联了那么多年,真是要好好见一面,说说话。也不知道那男人的胳膊,她还套不套得起。

已经被下属叫做“林总”的他,派人开着他百十万的奔驰来接她。

吃大餐、喝大酒,喝多了就互相套着胳膊哇哇地组团一起吐,一起胡言乱语地讲义气。原来,没有联系的这些年里,谁也从来没有从谁的心里离开过。只是,他们都要尊重彼此的新生活而已。

喝过酒还不算,林正峰索性班也不上了,让司机开着车,载着姚飞羽逛吃逛吃。逛最有名的景点,吃最有名的菜,知道姚飞羽有爱拍照片的习惯,把自己的单反拿给姚飞羽当玩具玩。看她在暖暖的阳光下,对着金色的胡杨林摆出副专业的姿势拿腔拿调地拍那些缺胳膊少腿的照片,他在一边看着直管笑。

逛吃完了,两个就在酒店里头砸在一起看照片,“这张好看,你看这张你像个傻子”,笑得叽叽呱呱的,像从前在林正峰父母家里一个样。

姚飞羽和林正峰用事实证明,情义这个东西,从来不会因为时间和距离而消散。

一起扶着肩膀喝最烈的酒,一起套着胳膊看秋天金色的胡杨。他们从根本上,就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生活这玩意,能瓦解很多美好的东西。

姚飞羽和林正峰,在各自的车道上前进。因为生活的原因,又渐渐再一次失了联。

这一次,一失就是将近五年。五年时间里,好像是本能一样的,谁都没有再联系过谁,单是生活就已经让自己喝一壶的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维护什么别的情义?事业、婚姻、孩子,哪一样不是要扒人一层皮的东西?

在这五年里,姚飞羽已经离婚两年了,自己一个人过。

听别的同学说,林正峰的事业好像落败了,重新处的对象,也并没有成功。

因为有同学从外地回来,大家嚷着要聚一下,于是姚飞羽去了,但是聚了两次,她都没有见到想到的人。

回想从前套着胳膊压马路、喝酒吃串的日子,姚飞羽心里有根弦又被拨动了,像余音一样,绕在她的心里不能散。她怀念和那个男人过去那些没心没肺的日子。

夜里,收工了,姚飞羽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起风了,深秋的夜已经很冷了,天幕上挂着星星,那是从前她曾经和林正峰一起看过的天狼星,“西北望,射天狼”,他们曾一起看着天狼星背苏轼的诗,勾肩搭背的,拎着啤酒瓶。想想,当时的豪情,和苏大诗人也相差无几。

姚飞羽拨通了那个一直存在手机里,这几年的时间里却一直也没有拨过的号码。

“喂。”

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低沉,稳重。

一瞬间,眼泪像八月的暴雨,说来就来,呼啦啦地倾泻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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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一米七五的高个,瘦瘦的,身材也和从前一样好,也并没有像一个中年人一样弯腰驼背,就连白发都没有一根。

五年时间没有见,就像过去了五天。聊天,喝酒,和从前并无二致。

姚飞羽聊到从前的生活,聊到因为坐月子落下的病根,腰痛、手痛,聊到对从前那个人深深的恨意和现在的生活。

林正峰聊生活的起伏,生意的失败。

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他们本身就是很久不见,一见就得抖落个底朝天的那种兄弟。

两个人的关系,像遗失的风筝又重新续上了线,慢慢飞上天空又开始肆意畅游。

姚飞羽忙自己的生意,林正峰怕她按时吃不到饭,会在饭点的时候去给她送饭。知道她腰痛、手痛,给她买麝香追风膏和华佗透骨膏,安顿她按时按点地抹半个月,疼痛就会减轻了。

他会过来给她帮忙,打扫卫生、重新规划店里的摆设布局,给她安装那些她打死都不会的置物架或者隔板。

姚飞羽喜欢开车听音乐,林正峰就每天等她下班了去接她,路上把音响调到超重低音开到最大,听她喜欢的英文歌。

林正峰喜欢吃麻辣烫,姚飞羽就在凌晨收了工和林正峰满街转着找还在营业的小店,像从前她套着他的胳膊拉着他吃串一样。他们打包了麻辣烫,买了酒,在车上就着月光吃吃喝喝。不是什么好东西,却吃得很香,因为失散后的重逢,因为失败后的重生。

酒意微醺,林正峰的眼睛在月光里闪闪发光。

气氛有点暖,透着暧昧的意味。

他伸出手摸摸姚飞羽的脸。

“咋的,我脸上有字啊?不过就是老了么,至于这么看么,有病啊。”

姚飞羽依旧没心没肺的。

“啵”。猝不及防的,姚飞羽的嘴唇上被印上一个滚烫的吻。

“一直喜欢你,怕你不喜欢我,三十多年都不敢说。”

“我也一直喜欢你,也喜欢了三十年。你是我睡在上铺的兄弟,我和你的性别并没有两样。我去四处问问,像你我这样好了三十多年的兄弟,这世上多不多。”

姚飞羽别过脸,不着痕迹地说。

是的,他们之间,有三十年的感情做铺垫。不见的日子,会一直挂怀,见了的日子,会一直关怀。

在她的眼里,他就是那个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可以套着胳膊喝酒撸串的兄弟。是那个他病了会让她哭,会让她急眼的兄弟。

他们有很深很深的感情,可是这感情无关男女间的情爱,只是男女间的情义。这情义,可以为对方两肋插刀,可以为对方以头戗地。

这世上,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友情。像刚刚从奶牛身上挤出的热气腾腾的牛奶,不掺一滴水。是无论你再帅再有钱,或者再丑再落魄,依旧和你在深夜喝酒撸串埋汰你的没心没肺的那个人。

林正峰宠溺地摸摸姚飞羽的后脑勺不说话,像二十岁那时候摸着她的后脑勺说“傻丫头”一样。

月亮洒在车窗上,清亮亮的。起风了,那风吹皱了林正峰的心。

在没有人的大街上,那辆开着电门的车,响起了超重低音的英文歌,“hello,it’s me。”

“你好吗?是我呀。”

即便再多年不见,他们之间的情分,也只像烈酒,越存越珍贵,历久而弥香。

有人猜到了答案,却不说出口,因为答案有时也没那么重要。

有人看到了错误答案,却不划上×,因为人心比对错更重要。

你心里有困惑的答案,和不敢伸出手去碰触的人吗?

配图 | @casandrabanuelos

投稿邮箱 | xiaonuangus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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