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1月1日,明峰环保(839853)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明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或“公司”)拟向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小贷公司”)申请信用贷款,授信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时间内,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决定实际提款日期、提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贷款方):大庆市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峰

乙方(借款方):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文

第一条最高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捌拾万元整,(小写)9,800,000.00元。借款人可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的余额不得超过最高借款金额。

该最高借款金额是指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内贷款方给予借款方在同一时点借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第二条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1年,即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在该期间内发生的每笔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据为准。借款额度有效期满,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取消,借款方不得再申请使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用途:3.1具体本合同项下的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借据约定为准。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条利率及费用: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化利率为8.4%(日利率=年利率/360),在每笔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为固定利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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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及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明峰环保专注于石油领域的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应用、服务及相关专业设备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