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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7月26日晚,濮阳县王称堌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张振汝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9月,张振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22年7月29日晚,清丰县古城乡政府东南管区书记、东佛店村包村干部白艳军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9月,白艳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2022年4月12日晚,南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郑路平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被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8月,郑路平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4、2022年4月21日晚,范县高码头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主任刘培彪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被范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7月,刘培彪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5、2022年7月7日晚,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章兴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9月,马章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河南省濮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