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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匪夷所思”的3元售后券

这几天,拼多多“3元平台券”事件在商家圈子里吵得纷纷扬扬。

有商家爆料,拼多多从10月份开始,所有非买家自身原因的退款,“不喜欢/多拍错拍/其他”,平台都会强制从你的账户里划3元优惠券转给消费者。这一消息在商家群引起轩然大波,纷纷吐槽“狗多多”“不干人事”。

除此之外,买家确认收货后,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去发行售后工单的,平台也会发3元优惠券给买家。

有商家听闻这一消息后,自查后台,近一个月竟然已悄悄被扣10000多元,本人却不自知。

更让商家们无语的是,拼多多这个“3元平台券”是从10月中旬才开始对外公开的,但实际上平台从9月份就开始从后台悄悄扣款了,简直大无语。

拼多多这一“匪夷所思”的骚操作事件出来后,很多悲催的商家还被羊毛党盯上了。竟有羊毛党直接威胁:“要么直接打款2元,要么平台扣款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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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发轩然大波后,拼多多随后对这个“3元平台券”做了一个回应。不仅增加了一个举报威胁的途径,在聊天对话框点击用户头像,即可对点击威胁者进行举报。还对外发了一个公告,以告诫“买家”。

据拼多多卖家反映,“这个办法有点用但不多。”而且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治标不治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为平台用意放弃一部分质量差的商品和利润低的商家。但商家对此并不认可,称此举“弊大于利”。

很多商家朋友对此愤愤不平,有的直接找到督查部门。

对此,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回应:我们首先明确,拼多多对商家滥罚款是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5条规定的。“平台不能利用协议规则对商家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当然了,这种滥罚款也违反了民法典等法律,既然滥罚款违法,咱就可以依法维权。

具体有三种方式:第一种还是先向平台申诉,找客服,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给平台发律师函,律师与平台沟通解决。

第二种就是向市监局举报,电子商务法第82条规定了平台违反第35条规定的,市监局可以对它处以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平台罚商家的款,就让市监局罚它的款。

第三种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平台退还罚款,赔偿损失。但由于法院起诉太麻烦了,时间也长,小卖家所涉及到的金额不大,很多人也不想这么麻烦。

但尽管如此,积极推动国家修改相关的法律程序确实是国家政法机关刻不容缓的事。甚至有人喊出“拼多多不改变,就让法律改变拼多多”的口号。

更多的人表示“挣扎不如躺平”,有人建议商家们做一张主图,着重引导消费者如何正确选择退款理由,否则延期退款,据说此方法有一定效果。还有人表示,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下架所有链接,静待这件事情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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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需要进化,拼多多需要进化

近几年来,对于拼多多的抵制和申诉无数不在。

在小玺君接触到的客户里,对平台怨声载道的商家不在少数。“从开店第一天从来就没停止过罚款,少则200起步,多则罚款几万,冻结资金。每天至少被顾客免费拿走50个货,都习以为常了。以前顾客介入还提交一下证据,现在证据都懒得提交了,因为早习惯了,无论你提交的啥,平台都是给顾客退款。”

“我拼多多开店4年,不完全统计,顾客免费拿走的东西不会低于10万,平台各种罚款加起来不会低于50万。做水果生鲜白吃的更多,不论是谁的问题,只要顾客申请仅退款,商家敢拒绝立马介入,只要介入,基本上百分百秒退。”有商家曾反馈。

此外,运费、物流、售假广告等方面也容易让“白嫖党”钻空子。如今,售后券又增加了一个新途径。

归根结底,涉及买卖双方,靠的是规则来约束。买家和卖家原本都没错,只是平台的不作为、乱作为滋生了这种违法行为。

作为平台,制定规则是前提是公平、公正,不能一味为了获客,提升用户体验就无限纵容,是非不分。消费者的权益要保障,商家们的权益也不能忽视,双赢才能走得长远。

当然,杜绝“白嫖”行为并未朝夕之事,需要平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出台更加规范、有效的电商条例,建立健全的行业秩序,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电商健康、快速的发展。

前几天,刘润老师在跨年演讲中说:2022,消费市场非常内卷。是的。当我们把“价格”作为竞争手段时,什么行业都会“内卷”,在成本,和价值之“内”,来回“卷”,无法逃离。怎么办?唯有进化。

那么,消费如何进化?向外寻找机会:解决更贵的问题,把价值右移;创造性降低成本,把成本左移;或者换一根“本价值曲线”,找到全新的需求。

对于商家如此,对于平台亦如此。

如果你是电商人,不管你是在做“无语”的拼多多,还是在做“内卷”的淘系、京东,还是在做“新晋”的抖音、小红书,玺承都为你开设了系统化的学习路径。

关注公众号“玺承电商观察”,让我们一起在2023远离内卷,疯狂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