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防止疫情隐匿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30日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30日上午5:30开始

二、采样对象

全县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无特殊原因务必全员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提醒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可能对您的行程产生影响;对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按照原有的核酸检测方式与检测频次进行。

(六)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八)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安排上门采样。

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总监制:于卫华监 制:陈向立编辑:八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