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落实绩效管理评价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模式开展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试行“政采+绩效”模式,推动政采工作的规范化、优质化。

选取代表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定向选取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我们从2021年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项目中,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社会关注度高的100多个项目中,选取了4个跨行业货物、服务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做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工作。重点围绕采购惠企政策功能落实、采购程序规范化、采购资金效益化、供应商权益保障化、采购结果应用化等内容,细化14项评价指标、评价分值,确保绩效评价覆盖面广,确保评价结果有章可循。

严格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工作。昌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本县政采项目特点,严格参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业绩,结合本年度全县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通过定向委托方式,择优选取了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等级结合的方式,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等级。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在今后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代理机构的选取上,发挥重要作用。

昌乐县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和购买服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职能,将年度开展的政采项目严格进行绩效评价管理,挖掘项目优势和亮点,推动政采项目的优质化、规范化。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鹏 通讯员 李俊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