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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朗西斯·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散文家、哲学家

01

论青春与暮年

年少之人也可能少年老成,只要他从不虚掷光阴,然而此等情形实属罕见。普遍说来,青春就像最初的沉思,远不如后来的沉思那么睿智。除了年龄上的青春,还有思想上的年轻。但通常年轻人的发明会比老年人的更充满生机,想象力流淌过他们脑中时也更绚烂,因为它更贴近神灵。

那些天性火爆、志向高远、渴慕成功又不安分的人不够成熟,直到他们步入盛年之后才可成就大业,恺撒和塞维鲁便是如此。史书评价后者时如此写道,“他年少时曾犯过无数错误,甚至有些疯癫”,然而他却几乎成为有史以来最能干的帝王。沉稳的个性可能对年轻人颇有益处,如奥古斯都、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和勒莫尔公爵加斯东等。反之,对于老人来说,保持住热情和活力更难能可贵。

年轻人更适合创造而不适合判断,更适合执行而不适合提出建议,更适合尝试新事物而不适合已有所成的事业。年长者虽然能在需要经验的事业中为他们提供指导,但在新兴事业中却只会令其裹足不前。

年轻人一旦犯错容易事业尽毁,而年长者的错误只会是做得过少、行动太迟。

年轻人在决定自己的行动时,容易好大喜功却无力完成,匆忙想要达到目的却不去考量方式方法和轻重缓急,随意改变并一意孤行,鲁莽创新却不计后果,不顾可能造成的未知弊端。一开始便用极端手段,即便令错误更甚也不承认、不悔改,就像还未驯好的马匹,不知何时停步、何时掉头。而年长者则反对过多,顾虑太久,太不愿冒险,太轻易就后悔,极少能咬牙坚持到底,总是只要勉强成功就已满足。

显而易见,若能结合两者的长处那就再好不过。一方面能够确保眼前,因为两个年龄段的人可以互补;另一方面则能确保事业的延续,年轻人虚心求教,年长者则掌舵护航。最后,此种安排对外交也有好处,年长者富有权威,而年轻人则讨人喜欢。不过在道德方面,可能更应该让青年人挑大梁,正如政治方面该由年长者做主角一样。

《圣经》说:“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做异梦。”有个老师曾分析说,这句话暗示着年轻人比老年人更加接近上帝,因为幻象相较于梦境是更加清晰的启示。当然了,人在世上的经历愈多,人世便会愈加毒害他,年岁带来的益处更多地在于理解的力量,而非意志和情感的优越。

有些人年少成名,随着时光流逝却才智枯竭。第一种是很早便机智过人,不久后却一反过往,如修辞学家西摩热内斯,他的书曾妙语连珠,之后却只有愚蠢言论了。第二种是有些天赋对年轻人而言更优雅,对年长者却不然,例如流畅华丽的辞藻在年轻人身上很美妙,但在长者那里却不然。因此西塞罗在批评奥腾休斯时曾说:“他的风格仍与从前一样,却再也不适合他了。”第三种是年轻时过早便将压力之弦绷得太紧,年岁渐长后无法延续,只能松懈下来。李维就曾如此说过大西庇阿:“与他年轻时的伟业相比,他最后的作为相形见绌。”

02

论美

德行犹如宝石,简洁高雅处最能衬托其美。就人而言,德行最好配上标致的身躯,但不要太过纤弱,宁愿要高贵的气质而非美丽的外表。同样,绝美之人同时也拥有极佳德行,这样的情况几乎难得一见,似乎大自然造人时太忙,总免不了纰漏而无法产生完美之人。往往那些成就丰功伟绩的人似乎并无太伟大的心灵,因此人们更关注举止而非德行。但也有例外,例如奥古斯都、苇斯巴芗、法兰西的腓力四世、英格兰的爱德华四世、雅典的亚西比德和波斯王智者伊斯迈尔,他们拥有高洁伟大的灵魂,却也是当世最美貌之人。

就美而言,面容之美胜过肤色之美,得体和仁慈的行为之美又胜过面容之美。美最出色之处用画笔无法描绘,也不可一眼便知。任何真正的出众之美都在比例上有奇异之处。人们无法判断两位画家阿佩利斯和丢勒谁更无聊,丢勒画人像时总纠结于几何比例,而另一位则爱将人们脸上最美的部分综合在一起,造出一幅幅完美画像。依鄙人愚见,这样的人像除了画家自己,谁都不会喜欢。我也不认为哪个画家能够画出举世无双的美人面孔,除非忽有神来之笔,就像音乐家作曲时的灵感突现,而非拘泥于规则。

人们都见过这样的面庞:如若分开来,可能每个部分都平淡无奇,放到一起却美丽无比。如果美最重要的因素存在于得体的仪态,那么,长者很多时候更加器宇轩昂就不足为奇了。“美人即便迟暮亦美。”若非以青春补足,年轻人不会获得无瑕之美。

美正如夏季的果实,轻易便会腐坏,难以长久,且常常会令人年少轻狂,并令老者颇觉难堪。但正像我之前强调的,若美能与德行为伍,便能大放光芒,而恶行则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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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论死亡

成人畏惧死亡,恰如孩童害怕踏入黑暗。古老的传说令孩童的天性之惧不断加深,人对死亡的畏惧也是如此。将死亡视作原罪的报应、去往彼岸的通道,这种凝思神圣而虔诚,然而,要是将畏惧死亡视为对自然的敬畏,这种畏惧便太懦弱。即便在虔诚的冥想中,也时常混杂着虚荣和迷信。在一些修士们写的禁欲书中,你应该读到过:人应当自忖,如果指尖被狠狠压断,或惨遭折磨,会如何痛苦;随后再想象,当死亡导致整个身躯腐败溃烂,又会何等痛苦。然而有时死亡所带来的痛,却比某一肢干受虐之痛要轻,因为维系生命的脏器并非人体最敏感的器官。有位哲人极懂天性,所言极是:“与死亡相伴之事,比死亡本身更可怖。”呻吟和抽搐、惨白的面庞、亲友的哭泣、丧服和葬礼,凡此种种,无不显出死亡之可怖。

值得注意的是,人心中的激情尽管虚弱,却未必不能战胜死亡之恐惧。因此,若人拥有诸多激情的助威,便能赢得此仗,死亡也将不再是可怕的敌人了。复仇之情战胜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情渴求死亡,悲恸之情奔向死亡,恐惧之情专注死亡。

不仅如此,我们曾读到,奥托皇帝引颈自刎后,悲悯之心(它是最柔和的情感)令诸多士兵慷慨赴死——这源于他们对君主的同情——他们才是真正的追随者。不仅如此,塞内加还添上了苛求之情和厌倦之情:“想到这些,决心自我了断,不为勇猛无惧,不为困苦潦倒,唯因枯燥无聊。”人也会寻死,并不是因为勇敢,也不是因为太过痛苦,只是因为不断枯燥重复同一件事情而备感厌倦。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死亡的步步接近并不会改变崇高的灵魂,即便濒死,他们在最后一刻依然故我。奥古斯都·恺撒临死时仍在赞颂:“再见了,亲爱的利维娅,不要忘记我们共度的婚后时光。”提比略临死时仍惺惺作态,正如塔西佗所言:“提比略日渐衰弱,其惺惺作态却始终如一。”苇斯巴芗大帝仍说着俏皮话,他端坐在凳上说:“我想我要变成神啦!”加尔巴大帝则慷慨陈词:“动手吧!唯愿罗马人民安好。”并引颈待戮。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依然在发号施令:“若还有需要我做的事,就快点吧!”如此等等。

斯多葛学派将太多深意加诸死亡之上,为死亡做的准备又过于繁复,以至于令它变得更加面目可怖。倒不如像有些人说的:“生命之终结只不过是自然之恩惠。”死亡就跟出生一样自然,对婴孩而言,这两者也许同等痛苦。在热切追逐中,死亡之人就像热血沸腾时负伤之人,那一刻他几乎感受不到疼痛,正因为如此,信念坚定、一心向善之人的确能避开死亡的痛苦。不过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坚信,最甜美的颂歌便是当你实现崇高目标和期望时的那首“主啊,请让你的仆人安然离世”。除此之外,死亡还可为人打开名望之门,消除妒意——“生前遭人妒恨的,死后将会受人爱戴。”

文字丨选自《培根随笔》,[英] 弗朗西斯·培根 著,陶文佳 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16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