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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22欧赛斯·胡润百亿潜力品牌榜》显示:萃华珠宝(企业价值51亿元)、中国春天(企业价值34亿元)、周大生(企业价值152亿元)、妙可蓝多(企业价值195亿元)、同花顺(企业价值463亿元)、BOSS直聘(企业价值690亿元)、良品铺子(企业价值95亿元)等100家企业入榜。

东易日盛(营收涨幅-46%)、猫眼娱乐(营收涨幅-34%)、新氧(营收涨幅-25%)、怪兽充电(营收涨幅-21%)、周黑鸭(营收涨幅-19%)、东鹏控股(营收涨幅-14%)、拉卡拉(营收涨幅-8%)等55家企业落榜该榜单。注:榜单通过评估企业“成长潜力指数”进行排名,参考企业2022年上半年的营收增速和市值增速两个维度给出综合评分。榜单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年报和其他公开信息。

开甲财经注意到,同花顺是唯一上榜的金融企业,而拉卡拉是唯一落榜的金融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数字化经营服务,从支付、科技、货源、物流、金融、品牌、营销等全方位助力商户。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73。

拉卡拉(300773.SZ)半年报披露,截至2022年6月末,实现营业收入30.10亿元,同比减少9%。其中,支付业务收入 25.55 亿元,同比减少13%,科技服务收入 1.79 亿元,同比减少4%。实现归母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减少40%。

根据半年报披露,支付业务加科技服务收入共计27.34亿元,剩余2.76亿元营业收入构成不详。其中,其他收益(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减、税费返还)共计1359.60万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603.5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3160.65万元,资产处置收益-154.89万元。

利润下降的主要因素:一是公司继续保持对渠道的扶持让利,渠道专业化服务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上升,导致支付业务的毛利率下降;二是高毛利的金融科技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40%。金融科技服务收入为 0.85 亿元,同比减少了 40%。主要因受疫情影响,公司服务的商户向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下降。

科技服务分为两大块,一是金融科技服务,二是IT科技服务。

金融科技服务包括:开放性金融科技 SaaS 平台,将企业全维度经营数据数字化,经过见证存证,帮助企业获取银行融资,同时为银行提供获客、贷中及贷后智能管理服务;昆仑链平台,针对监管机构打造司法存证联盟链产品;针对租赁、物流、跨境、零售等行业客户打造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服务链产品;针对元宇宙领域打造数藏联盟链产品。

IT 科技服务包括:支付科技SaaS平台,将支付、结算,账户,风控,反欺诈等技术能力SaaS化;拓客SaaS平台,实现“在线进件,数据分析,信息维护”等一整套市场展业功能;云超门店数字化经营SaaS平台,包括“云掌柜”采购系统和“云当家”门店经营系统,实现门店“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

不难发现,虽然拉卡拉科技服务平台/产品众多,但营收占比只有5.95%;其中,金融科技服务营收0.85亿元,占科技服务总营收的47.49%。

除了支付业务和科技服务,拉卡拉还有保险业务和担保业务,这两家公司分别为大树保险经纪和拉卡拉普惠融担。报告期内,拉卡拉已赚保费(担保)收入187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

此外,拉卡拉还有3家关联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别为广州拉卡拉小贷、重庆拉卡拉小贷,以及北京拉卡拉小贷。根据拉卡拉2022半年报披露,这家公司受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同花顺个股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拉卡拉主要股东为联想控股(持股26.17%)、孙陶然(持股6.91%)、孙浩然(持股4.85%),最终控制人为联想控股,总股权比例为26.17%。

爱企查数据显示,广州拉卡拉小贷、重庆拉卡拉小贷,以及北京拉卡拉小贷穿透后的唯一股东为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共有4个股东,分别为联想控股(持股48%)、孙陶然(持股33%)、西藏纳顺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北京阳光柏德商贸有限公司(持股3%)。

不难发现,虽然3家拉卡拉小贷与拉卡拉(300773.SZ)无直接关系,但从公司名称到主要股东,3家拉卡拉小贷与拉卡拉均由联想控股及孙陶然直接控制。

事实上,3家拉卡拉小贷与拉卡拉(300773.SZ)之间有着紧密合作,拉卡拉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160.65万元,其他营收款坏账损失95.75万元,营收账款坏账损失-7.88万元,信贷资产坏账损失-3248.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拉卡拉2020半年度报告和2021半年度报告发现,拉卡拉2020年上半年未计提信贷资产坏账损失,2021年上半年计提信贷资产坏账损失2661.74万元。由此来看,拉卡拉的信贷资产质量呈现恶化趋势。

这一推测并非毫无依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广州拉卡拉小贷身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6.10亿元,重庆拉卡拉小贷身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9011万元,北京拉卡拉小贷身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7.57亿元。据此计算,3家拉卡拉小贷身为原告的案件总额超过14亿元。

开甲财经注意到,2022年7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次性披露了广州拉卡拉小贷与借款人的99篇裁判文书,裁判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例如,《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高某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6 年12月23日,借款人高某民与出借人广州拉卡拉小贷签署《易分期业务贷款合同》显示,高某民向广州拉卡拉小贷借款3万元,分12期,合同约定每期分期手续费为1.27%。借款以银联转账交付,转账金额为25440元,交付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

截至2017年11月30日,被告尚欠本金余额4089.35元及相应滞纳金、罚息和分期手续费。借款3万元,实际到账25440元,这也意味着,广州拉卡拉小贷的“砍头息”为4560元,占借款总额的15.2%。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例如,《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郑某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郑某泉向原告广州拉卡拉小贷借款2.2万元,分12期,合同约定每期分期手续费为1.5%。借款以银联转账交付,转账金额为18040元,交付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

截至2017年10月21日尚欠本金余额3382.43元及相应滞纳金、罚息和分期手续费。借款2.2万元,实际到账18040元,这也意味着,广州拉卡拉小贷的“砍头息”为3960元,占借款总额的18%。

从上述两篇裁判文书不难发现,借款人逾期的本金均少于广州拉卡拉小贷收取的“砍头息”。或许,这也是借款人纷纷逾期的原因。

开甲财经注意到,广州拉卡拉小贷还收取高昂的质押金和罚息。根据上述两篇裁判文书披露,滞纳金按未还本金1%一次性收取,罚息以本金余额乘以罚息利率计算(1-60天按每日0.06%计算,61-360天按每日0.1%计算,360天以上按每日0.2%计算),最低按1元收取。

北京拉卡拉小贷相关一审判决文书显示,2017-2018年,北京拉卡拉小贷不再收取“砍头息”,但多篇裁判文书显示,北京拉卡拉小贷还按上述标准收取滞纳金和罚息。遗憾的是,在未收取“砍头息”的情况下,北京拉卡拉小贷发放的贷款还是有大面积逾期。

例如,2017年7月18日,被告徐某祥向原告北京拉卡拉小贷借款18万元。截至2018年1月19日尚欠本金余额155000元及相应滞纳金、罚息和分期手续费。

2017 年7月25日,被告柒某华向原告北京拉卡拉小贷借款1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7日尚欠本金余额61111.22元及相应滞纳金、罚息和分期手续费。

2018 年2月1日,被告崔某英向原告北京拉卡拉小贷借款7.5万元。截至2019年2月12日尚欠本金余额24998.88元及相应滞纳金、罚息和分期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