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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泽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统一部署,洪泽区文明交通教育整治月从11月1日起全面启动。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教育阶段,11月1日—11日。通过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城乡居民了解文明交通有关规定,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集中整治阶段,11月12日—18日。通过组织交警、城管队员、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交通行为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曝光不文明交通现象。

3.巩固提升阶段,11月19日—30日。通过加强交通秩序巡查,推动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公务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等带头践行文明交通规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活动重抓两个方面:

宣传教育,引导为先。组织各机关单位、中小学校、新闻媒体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文明交通规定、不文明交通危害,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文明交通规定、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公安分局将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地方设立宣传站、宣传栏、展板,向城区市民发放《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融媒体中心在蟹都洪泽APP开设“啄木鸟”曝光台,受理群众对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随手拍”。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城区各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文明交通。

集中整治,强行入轨。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区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周边地区等区域。重点整治问题为:影响安全畅通突出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下车推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行为;严查行人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行为;严查主要道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严查大型商场、医院、学校、车站、广场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据了解,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立工作专班,组建6个交通集中整治小组和4个城管行动小组,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此同时,集中整治期间每日查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员在交通道口LED屏上播放,并推送给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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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高 帅

编辑 | 陈 璐 审校 | 唐 微

审核 | 鲁 梅 审定 | 赵万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