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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6543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三十年间,大春一步都没离开过那片土地。

我说“你活着就是为了等死”,他说“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1.

大春是我仅有的一直保持联系的发小,从光腚开始一直到现在,也算是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每次聊天必能听到大春说上一句:“你啥逼样我还不知道?”。

而每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都在想:“上辈子一定造了什么孽吧!”

大春这人在我眼里基本没啥优点,素质不高,文化不高,身高不高,颜值不高,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是浑身上下那两百来斤肉。

有一次我劝他少吃点,不然老了一身病,而他却说:“怕啥,老子现在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死了也值,你再看看你,岁数不小光棍一条,要啥没啥穷嘚瑟......”。

如果当时我在他身边,恰好手里有把刀的话,我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咔嚓了。

大春有时候说话真的很不中听,字字都往我的痛楚戳,但我又无力反驳,毕竟现实情况确实如此,以至于我时常会想:“如果我也在老家,现在也应该能过上大春那所谓神仙一般的生活吧!”

最近一次和大春聊天,是因为我有段时间总是做梦:

会梦到小时候在村口玩泥巴。

会梦到在老姨家和老姨夫玩魂斗罗、坦克大战。

也会梦到在某个亲戚家啃了一个大鸡腿。

甚至会梦到已经过世很久的长辈。

而每次醒来,我都会莫名地感到一阵失落,面对空荡荡的房间,身体仿佛在不断地下坠,想要抓住的东西,在我眼前一点点消失。

我把这种状态给大春描述了一遍,然后问他:“我这是不是预示着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啊?我不会是冲到啥了吧?”

大春扯着破锣嗓子说:“我这个高中没念完的都知道封建迷信不可信,你个大学生书都读到狗脑子里去了,真的是......”。

我赶紧让他打住说人话,然后大春想了想慢悠悠地说:“你是不是想家了?,你都好几年没回来了”。

我满不在乎地回了句:“切~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有啥可想的,我啊大概是太辛苦了,大城市不好混啊!跟你这种活着就是等死的人没法比啊!”。

正当大春将要破口大骂的时候,我及时挂断了电话,嘀咕了一句:“气死你个狗日的”。

放下手机,随手拿了个靠枕倚在沙发的一角,仔细合计了一下,自从疫情以来这几年,我好像真的一次都没有回过老家,过年过节也不例外。

每次往家里打电话,最多被问到的就是今年能不能回来啊!而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故乡好像已经成为了遥远的他乡,想着想着却也平添了几分忧愁。

有时候我特别想像我妈说的那样:“不行就回家吧!再养你个几十年没啥问题”,而我总是说:“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可忙忙碌碌了这些年,我早已不记得自己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了,被时间赶着走,一次又一次地改变方向,不敢停下来。

后来我渐渐明白,不是我不想回去,反而正是因为我知道家在那里,才有足够的勇气和坚实的后盾来面对生活里的种种。

在外面游荡累了,就能回去好好休息休息,这样一想,却也踏实了不少。

和大春聊天的那个晚上,我正想着要不要给家里打个电话时,收到了大春发来的信息说:“我找了村里的张大神,花了20块钱!!!给你写了几个“拘魂码”,你啥时候睡跟我吱个声,约莫你差不多睡着了我到村口给你烧一烧,叨咕叨咕”。

看着20块钱后面那三个感叹号,我咧嘴一笑,然后早早洗漱躺下,那一晚睡得格外踏实,不知道是因为“拘魂码”还是因为“大春”。

2.

小的时候我特别爱听大人们聊天,女人们总会说一些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话,往她们身边一坐,不出一个小时,全村里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都能知道。

而男人们经常合计种地、干活、打工以及谁谁谁喝点酒就完犊子,偶尔呢也会说一些怪力乱神的事儿,神神叨叨。

我最感兴趣的是那些从大城市打工回来的人,会带回来一些我没见过的东西,会给我讲大城市的车有多多,楼有多高,繁华的街巷,灯红酒绿的夜晚,不知道是多少人向往的纸醉金迷的生活。

也许从那时起,我已经心生向往,想要早点离开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年幼时可能因为长得多少有点虎头虎脑的,亲戚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虎儿”,而在东北“虎”字的意思,大概就表示这个人有点二,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谁见了我,都会用手按住我脑袋摇两圈。

顺便插一句,大春姓王,小时候我随着大人一起管他叫“小王八”。后来他打了我几回,我就再没叫过了。

儿时的我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亲戚们都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且都在差不多的位置。

谁家要做饭了,谁家做的什么菜好吃,谁家今天有鱼有肉我门儿清。

逮到谁家,就在谁家蹭上一顿,也没有脸皮厚不厚一说,埋头吃饱饭才是头等大事儿,亲戚们嘴上也都不嫌弃我。

有时候同村的其他大人会逗我调侃地说:“你老在别人家吃饭,人家膈不膈应你啊!”

有一次这话被我舅妈听见了,她瞪了那人一眼,然后提高嗓门说:“别听他扯犊子,谁家穷不起了啊!还能差孩子一口饭咋滴~”

自那以后我便越发放纵,以至于在谁家玩得晚了,就原地过夜,尽管距离我自己的家连五十米都不到。

虽然那时候每家都穷得叮当响,但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收获到这个世界上最质朴、最纯粹的关爱,这比任何一件玩具,任何一种教育都有益于一个孩子的成长。

幸运的是,我虽然没有一个多么富有的家庭,也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玩具,更没有接受过什么国际化的教育,但无疑在那片土地生长了十几年的我,是这辈子最自在、最快乐的时光。

我吃过最甜的樱桃,是姥爷家房后那棵樱桃树结的。

我吃过最大的李子,是偷摘老舅家李子树上的。

我玩过最好玩的游戏,是在老姨家打的魂斗罗。

我住过最舒适的地方,是姥姥为我铺了好几层棉被的火炕。

春天,我可以在冰雪逐渐融化的小路上用脚噗嗤噗嗤的踩着玩。

夏天,我可以随便跑进一家园瓜子揪一根嫩嫩的黄,用袖子擦一擦,咬上一口满是清香。

秋天,我可以在草垛上像在蹦床上一样弹跳,甚至为自己掏一个狗洞,当做城堡。

冬天,我可以在门前堆一个大大的雪人,甚至为自己做一个滑梯。

现在想想,我忽然能理解大春,为什么三十来年都没从那个地方走出来。

如果能一辈子这样,其实也挺好。

而当我到了可以体验大人们口中的灯红酒绿时,却再难体会到那种打心眼里高兴。不是不快乐,只是不再纯粹罢了。

3.

曾经我总是想逃离那个落后且破败的村子,即使过得舒服自在,但我还是想去大城市见识见识繁华的样子,总觉得自己会有一番惊天动地的作为,然后荣耀回村,给家里人狠狠地长一次脸。

以至于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没想过自己适合什么专业,也没考虑学校好不好,唯一合计的就是离家远不远。

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成功地被河南一所大学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录取。

开始上大学之后,也就寒暑假会回家待上个把月,之后就想着回家也没啥意思,大家就都开始琢磨搞个兼职,提前感受下工作的艰辛和社会的险恶。

而此时的大春,早已习惯了光着膀子在田里干活,每每和我抱怨的时候,我都刺激他这就是不好好学习的下场。

大概到了大二下学期我才知道,我这专业,毕业后的工作情况和土木工程的同学有过之而无不及,至此我再也不埋汰大春了。

可即便如此,我也没想过为自己的将来早早打算,硬生生地混了四年,临近毕业时,我都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最后稀里糊涂地从事了本专业工作,草草签了三方协议,选了一家水泥厂。

日产10000吨水泥熟料的生产线,103米高的五级旋风筒,一眼望不到头的传送带,三班倒工作制,零点到早上八点的大夜班,下了班之后人都傻掉了。

就这样,当和我同一批去的人陆陆续续辞职后,我依旧不服气地硬生生坚持了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无数次想过“去他妈的,不干了,回家”但又劝自己“回那破地方能干啥,再坚持坚持吧!熬一熬总会出头”。

我从没和家人、朋友说过有多辛苦,一来觉得自己咋说也是个大学生,干的活还不如回家种地,面子上多少有些过不去,二来我怕他们跟我说:“太累就别干了,回来吧!”

一年之后我实在是干不下去了,悄悄辞了职,借了舅舅家妹妹一万块钱,加上自己一年攒的两万多,和在当地认识的一个朋友合伙盘了一家棋牌室,多半的原因是我自己也很爱打麻将。

棋牌室里魑魅魍魉穿梭不停,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为了一张牌或是几块钱而叫嚣不停,不出三个月的时间,因为一次牌友互殴双双进了医院后,生意一落千丈,也让我感受到身为外地人的无奈,于是和朋友商议,把棋牌室低价转给了当地的一位“大哥”。

就这样,我怎么来到这个地方,又怎么离开了这个地方,一分钱没攒下,反倒欠了一万的外债,后来还是我妈帮我还的。

没有工作,没有钱的我,特别害怕回家被人指指点点,那时才进十月份,离过年还有一段时间,不想重新找工作,也不想回家的我,跑到同学那里白吃白喝混了一个半月。

要不是大春早跟我讲过他十二月底要结婚,我可不想这样灰头土脸地回去。

而在这之前,我好像从骨子里“瞧不起”那个落后的地方,甚至有些嫌弃和自卑在别人面前提起。很长一段时间别人问我是哪里人时,我总是敷衍的说:“啊~东北的”。

自此,那片生我养我土地,没有了名字。

可到了我在外面受了委屈,混不下去的时候,那里却是唯一不会嫌弃我的地方。

大春结婚那天,我妈给了我一千块钱让我随礼,接过钱的那一刻,不知是不是因为羞愧,我差一点哭出来。

什么一番作为?什么光宗耀祖?什么理想生活?在现实面前,我卑微得如同一粒尘埃。

在外面,对别人点头哈腰装孙子,在家里,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上人。

那天,我破天荒地喝了几杯酒,看着把自己穿成粽子的大春调侃他说:“你这西装在哪抢的啊!好歹也是结婚,人生大事,不能给自己整套像样点的啊!”。

大春给了我一拳说:“借我堂哥的穿一下走走过场就行,你看我这身材,就算买一套,以后还能穿啊,花那冤枉钱干啥”。

我不再跟他争辩,但很欣慰他对自己的体型有自知之明。

婚礼仪式上,我看着周围简陋且庸俗的布置,以及那些还没等吃就掏出塑料袋开始折菜的大妈,一时有些坐立不安。

没人会仔细听大春在台上讲什么,甚至可以说没人关心,我也见怪不怪,只是更加理解了大春那句“走走过场”的深意。

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春说了句:“感谢父老乡亲,感谢生我养我的父母和这片土地”。

坐在台下的我,看着大春笑起来那显得拥挤的五官,忽然觉得,我是不是对自己有点苛刻了,对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或许也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和厌烦。

当大春站在台上朝我看来时,我双手冲他竖起了大拇指,他挺直了身子,扬了扬头。

当时我以为他是在用自己的得意嘲笑我,直到几年以后再次提起时,我才知道当年的大春也有不愿吐露的烦恼。

4.

现在每次和大春聊天,我都会叮嘱他我帮照看下爷爷,而大春之所以说我“是不是想家了”其中大部分原因也来源于此。

爷爷过了今年就八十岁了,不会用手机,怎么教也不行,所以每次打电话都是打到邻居家,然后再由邻居帮忙送到爷爷那里。

每次大春路过我爷爷家时都会给我发消息,问我要不要视频说两句,一般我都会借口说忙,说在上班,除非时间太久了,不说上几句总感觉心里有愧。

我从五六岁的时候就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爸妈到外地打工,那会儿我觉得奶奶做的饭不太好吃,但吃着吃着反而成了忘不了的味道。

爷爷总是跟我讲,他三岁就跟着我太奶逃难来到了东北,来到这个偏僻的农村,自此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

无论是小时候,还是到现在,我一直是爷爷口中的骄傲,无论和谁聊天,七拐八拐的总能提到我这个有出息的大孙子。

实则我不过是一个扔在人堆里就会消失的普通人,可在爷爷的心里,我可是贾家最值得拿来“吹嘘”的“资本”。

我小的时候,爷爷养过鱼,挑了一条最大的给我玩,什么时候玩死了,才给家里人炖了吃。

有一次我被家里的公鸡叨了一口,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找爷爷,没一会儿功夫,爷爷就把那只公鸡宰了给我炖了吃。

爷爷还喜欢养马,只是因为年纪渐渐大了,身体也不怎么硬朗了,便放弃了。

在别人眼中,爷爷是一个脾气火爆的人,脾气上来谁说啥都不听,但唯独我说话好使。

有他在,谁都别想碰我一根手指头,即便是我爸,也因为打我,而被爷爷用抽马的鞭子给狠狠的收拾了一顿,至今大腿上都留有疤痕。

上一次回老家的时候,突然间发觉,爷爷真的老了,头发没剩多少,脸上也布满了沟壑,耳朵背的不行,说话没有了从前的底气,腿脚也因为痛风而不太利索。

但他依旧像我小时候一样,给我买我当年最爱吃的方便面和全是面粉的火腿肠,甚至给我买了矿泉水,说我在大城市待久了,家里的水喝不惯、也不干净,可他已经喝了一辈子啊!

那一刻我鼻子一酸,羞愧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叫他别一个劲儿的忙活了。

看着他小心翼翼地试探我的喜好,看着他渐渐佝偻的背影,心里一阵翻涌,却说不出一句话。

是不是长大后的每一次回家,都像是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不像小时候,因为家人知道,待不了几天你又要走,下次回来,又不知道到什么时候。

而每一次离开,对我而言仿佛是一种“解脱”,因为:

我不想看见他们渐渐花白的头发和老去的身影。

我不想看见他们笨拙的学着使用智能手机,只为了在我有时间的时候和我视频。

更不想在他们的身上看到疾病的痛苦和生命的尽头。

我每一次都像是逃离,但回头看他们在我走出很远之后,依旧站在家门口朝我离开的方向望着,又觉得自己是多么的自私和无能。

他们的心,在我每一次离开之后,空落落了好长一段时间。

而我却总是在最无助、最难过的时候想起他们。

所谓的故乡,只是因为他们还在,在那里,我依旧是那个可以不懂事儿,却备受宠爱的孩子。

5.

大城市的生活,有光鲜的一面,也有悲催的一面,我们把最好的脾气,和最拿手的本事儿,给了一座座终将陌生的城市。

我们拼尽全力想在大城市扎根,但大部分人最后只能偃旗息鼓,而那些付出、伤痛,失望和每一个难熬的夜晚,也终将无人问津。

城市很大,却怎么也找不到“归属感”。

如果你问我哪个字最能治愈,我会说“家”。

如果你问我哪个词最能治愈,我会说“故乡”。

那是最近接我们心底的位置,也是我们开启人生的地方。

我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行回东北吧!一个人在外面图啥”。而我总觉得还没混出个模样,灰溜溜的回去了,对不起我当年想光宗耀祖的理想。

可家人从来都不会这么想,他们只会希望你身体健康,无病无灾。你成功与否,他们都是你血脉相连的亲人。

我承认我是有点想家了,但我也知道,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完完整整得回到那个地方。

她只会成为我内心里的一种慰藉,在我承受这个世界的冷漠之后,给我最温暖的回应。

与其说她是一个地方,不如说是一个小小的信仰,守护着我的初心和记忆里的美好。

最近一次和我妈聊天,她说:村里原来有两三千人,如今就只剩下两三百了,年轻人和稍微有些体力的人都往城里奔,大春他们两口子也打算到县里买楼了。

我好奇的跑去问大春,他说“这不全都是为了你大侄儿,农村啥啥都不行,我也不想以后孩子像我一样没出息”。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大春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当年你有没有瞧不起过我”?

我笑骂了他一句:“你可滚犊子吧!你忘了你结婚那天,瞧不起我那一出啦”。

然后我们回忆了当年我冲他竖起大拇指,他冲我挺直了身板,扬了扬头的画面。

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大春狠狠地拍了一下大腿,然后恶狠狠地说:“我就知道你不会,当年那些人跑来巴巴跟我说,你是在大城市混的人,瞧不起我这个没文化、没本事的,让我别总是热脸贴冷屁股让你瞧不起”。

我不服气地回他说:“我特么还觉得你当年冲我挺身板,扬了扬头是瞧不起我单身、失业、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呢”。

说完我俩大笑了能有一分钟,互相骂对方是白痴,平复下情绪之后,大春说:“那天我看着你,从你的眼睛里我能看出来,台下那么多人,也只有你是在真心的为我高兴,我忽然觉得这辈子多少也有点值了”。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每当我们提到家,提到故乡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感到一股暖意,而那股暖意,有你在那边土地上走过足迹,以及早早就住进心里的人。

6.

人在变,时代也在变,有一天,曾经再熟悉不过的人,时间久了不联系了也会变得陌生,而故乡也终将会变成我认不出的模样。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她早已住进了我的心里,一直未曾离开过。

而那些正如当年的我,一心想要离开,想要追求更好生活的人,无论你在外面是风光无限受人仰慕,还是得过且过一事无成,在家人和故乡面前,都希望我们能做回不谙世事,不染凡尘的孩子,哪怕只有短暂的一瞬间。

我想,当我再一次踏上那片土地的时候,我还是会嘲笑她的破败,但我想她应该也知道,我一如既往地爱着她,以及他们。

写着写着,忽然明白,原来我一直想逃离的不是家、不是故乡,而是一直没有勇气面对真实的自己。

起身打开窗透了透气,望向十字路口,那里,行人们脚步匆忙;那里,不知道是否有人盼着他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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