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王福重对子女和父母关于赡养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在他看来要求子女尽孝是不合理的

乍然一听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但王福重先生这句话是在一定的语境中所说。他认为子女出生时没有选择的权利,成年后却必须得对父母尽孝,这是不合理的,而这里所说的孝指的是赡养父母。他认为现代人的生活压力巨大,赡养父母是年轻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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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观念的转变,动摇了儒学经典中的“孝道”

儒学文化一直被奉为古代读书人的经典,想要做官必然逃不过儒学。而“孝”正好是儒学所提倡的一个人必须具有的品质。近代中国兴起过一阵“反孔学”的文化思潮,大家批判儒学是迂腐无用的,动摇了儒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

就当代中国的发展现状来看,虽然儒学仍是主流文化,但受各种文化流派的冲击,特别是西方社会传入的“自由”、“平等”等观念,大大改变了年轻人对于父母和孩子关系的看法。

很明显的一个社会现象就是,如今的90、00后早已没有70、60年代时候的人看中亲缘关系,父母和孩子之间不再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以朋友的姿态平等交流沟通相处。

传统的古代社会,阶级界限虽然分明,但为官做官与普通百姓都必须遵守的一点就是“孝道”。普通百姓不赡养父母,反而苛待父母会遭到街坊四邻的唾弃,而为官不好好对待家中的长辈更是会直接丢官罢爵。

那时候的孩童虽然没有现代诸多的科技可供玩乐,可兄弟姊妹一大家,承欢在长辈的膝下,也不无乐趣。那时候的“孝”是代代相传的,是父母为榜样孩子跟着学的。

现代的高楼大厦将人与人的联系隔绝了起来,忙碌的都市生活让人仅仅是活着就觉得吃力。远在家乡的父母无法时常见面联系,忙碌一天回家也是早早休息根本没有空闲思考远方的父母过得怎么样。孩子们别说能够跟爷爷奶奶产生多深的感情,每年见面时能够相处十天半月都是件奢侈的事情。

楼房虽然解决了激增的人口所需要的住房问题,但同时也将每家人封在了一个个的房间之中,彼此之间的联系大幅度减少,除了利益的往来,单纯的不计得失的人际交往越来越少。社会温暖流失严重,人们不再期盼报团取暖,而且想要人口精简,尽孝会背负上更沉重的担子,这与当代人的追求相反。

种种原因动摇了社会对“孝道”的要求,孩子不用再以父母为天,他们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正如王福重先生说的那样,既然孩子处于弱势,无法自我选择,那当他处于强势地位的时候,他就能够作出顺从自我心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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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人民的菜篮子越来越满,工资越拿越多,活动更加的丰富,人反而越来越空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情怀的缺失,现代人不懂得血缘关系的真正含义,孝顺父母在许多人的眼中是负担,这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现代社会观念的转变,彻底动摇了“孝道”的地位。

从“尽孝”的源头出发,“尽孝”问题应从生育的目的探讨

王福重先生的观点单单看这一句话自然是不对的,但他的着眼点并不在于“尽孝”而在于父母生养这个孩子的根本目的。

如果以中国传统社会思维来看待此问题,那么赋予了孩子生命的父母,是绝对高尚的。孩子未有生存能力之时,所有的一切依靠父母供给。理所当然,父母丧失了行为能力时,子女应该供养父母。

这种观点又绝对正确吗?不一定,当每一个父母做好迎接孩子到来的决定的时候,就应该为之后发生的一切有了正确的心理预期。孩子会有自己的思想,会有自己的生活,会有自己决定事情权利,他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他可能不会对父母言听计从,他可能不会尽赡养的义务。

如果从一开始父母带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老有所依”,生育目的非要与功利挂钩,这样对刚降生的孩子,脚都还没放下土地就已经背上沉重包袱的他们,是不是不公平?

当然父母抚养孩子长大的二十年,付出的不止有金钱,还有时间和精力,作为享受他人付出的一方,在父母需要被保护时承担起这一责任,也是无可厚非的。无论是王福重先生所说的“要求子女尽孝不合理”,还是儒家文化中的“百善孝为先”,都是有其一定道理的,具体的时代不同,观点自然会有所不同,但都有其可取之处。

“要求子女尽孝是否合理”其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当代社会来看,合理也不合理。对既得利益方——父母来说,自然是合理的,几十年的培养,寻求一点回报是理所应当的。但对子女来说,自己不是“养老保险”,赡养父母的选择权最终在他们的手中。

尽孝无标准

中国社会充满人情味,是一个十足温暖多元发展的社会。在这样一个兼容并济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多种声音,多种生活方式。无论是选择“尽孝”也好,还是迫于种种原因不能“尽孝”也好,都是每个人的生活。孝道也不只有赡养,陪伴同样重要。

其实看待赡养老人这个问题可以更简单一点,子女和父母双方都不要将这当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不要用要求,要使双方都心甘情愿。如果子女跟父母因是否赡养的问题对簿公堂,其实双方的心里都会难受,毕竟孩子的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在当初决定抚养一个孩子的时候也是满心欢喜的。

子女在赡养父母这件事上应该自觉,自己主动地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曾养育了你二十年,赡养他们是让你还这二十年的陪伴和金钱上的消耗。

父母要杜绝倚老卖老,当代社会年轻人也十分不易,人是感情动物,互相体谅互相宽容。如果孩子本身就已经不容易,父母再过多地苛责也是没有到底的。如果从小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和关怀,年老时也不要期盼孩子能够不计前嫌。有人说,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一生都要治愈童年。如果父母没有让孩子的童年有童年的欢乐,那年老的时候就不要奢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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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本来是具有温度的一个词,如果硬要将“孝”和冷冰冰的法律结合起来,未免过于冷血。“尽孝”无标准、无要求,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行为,无论是愿意或是不愿意,都应该跟从自己内心的选择。只有多种方式多种声音并存,整个社会才能够安定、健康地发展下去。

“要求子女尽孝合理”和“要求子女尽孝不合理”,虽然是两个看起来截然不同的观点,但其也有相似之处,就是同样在思考“孝道”的问题,中国的文化从来是在争论中得到进步的。这两个观点如今看来没有绝对的错与对,当代社会两种观点都有其存在的必要。

只是在大家面对这两种观点的时候,无需争出个对与错,毕竟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经历影响性格自然就会影响所做的决定。只要选择自己的认为正确的观点,并坚持自己践行下去,就是你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

王福重先生的观点不见得全对,但他提出了一种新的关于“尽孝”的思考,其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孝道”是中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不要丢弃它,正确对待其的方式应该是在其原有的基础之上,找到其适合时代发展的新观点,并代代相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