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城区疫情形势严峻,为精准高效做好城区防疫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洞口县城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控。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和保供车辆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含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以上可通行车辆驾乘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城区暂停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运营。

二、严控人员流动。除有序错峰参加核酸检测外,所有居民一律居家不外出,禁止在街面、小区及社会面等公共区域流动,每户每天一人可下楼购买生活物资。因抗疫工作需要进出的人员必须查验“两码”、核实身份。

三、暂停非必需经营活动。医院、药店、粮油门店正常营业,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有序营业开放,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按规经营,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及网吧、酒吧、足浴店等经营性场所一律关门停业。

四、暂停相关聚集性活动。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所有培训机构全部停课,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禁止组织广场舞、打牌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均实行封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实行备案机制。确需举办的,需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药店诊所管控。城区所有零售药店和诊所暂停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类药品。所有诊所、眼科、牙科等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遇到发热病人要引导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六、做好群众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安排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立即转为抗疫志愿者,服从指挥部统一调配。各街道、村(社区)要落实落细住宅小区、院落、楼栋的防疫责任。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要严管各自责任区域,必须查验进出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

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社会面临时管控时间从2022年10月25日15时起执行,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洞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 ▏洞口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