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陕西元赫能源支持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该公司试油3队在合水县西华池镇孙家寨沟村固平30- -181井场对固平30- 172井进行了试油作业,试油作业的积液罐未搬离井场,共计10个,罐内存有生产废水约400方未拉运,积液罐存放于井场东南方,罐体南面未设置围堰,部分罐体下未铺设土工膜。 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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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庆阳
2022-10-24 16:05甘肃
处罚对象:陕西元赫能源支持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该公司试油3队在合水县西华池镇孙家寨沟村固平30- -181井场对固平30- 172井进行了试油作业,试油作业的积液罐未搬离井场,共计10个,罐内存有生产废水约400方未拉运,积液罐存放于井场东南方,罐体南面未设置围堰,部分罐体下未铺设土工膜。 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