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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目前财政“紧平衡”状态,宿城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原则,优先保障年度重点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形成下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政府审批。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二是硬化财政约束,实行限额控制。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机制。为防止过度超前建设,凡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实施。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需审定投资额,并以纳入年初预算的金额为限额进行管理。三是规范报批流程,完善支付审批。项目实施单位对照合同约定及工程量计量进度,向财政部门提供项目资金预审审批、中标通知书、工程支付证书、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清单并申请拨付,财政部门审核资料清单后安排拨付工程款。

(来源: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