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四年,清仁宗为祭奠已故官员李毓昌,自掏腰包(一千两)为其立碑并御赐五排三十韵《悯忠诗》铭刻于碑上。这种殊荣在两千多年的皇朝史中是非常罕见的,更何况李毓昌并不是执掌皇朝大权的重臣或者宠臣。那嘉庆为什么这么做呢?

孤忠天必鉴,五贼罪难偿。瘅恶法应饬,旌贤善表彰。除残警邪慝,示准作臣纲。
《悯忠诗》节选

《悯忠诗》的内容实际暗含了理由。仁宗在哀叹为何忠臣难善终的同时,更是在哀叹为何自己励精图治但是愿意响应并恪守臣义的臣子这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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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昌字皋言,山东即墨阁里村人,自幼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嘉庆十三年,37岁的李毓昌中进士,以即用知县的身份被派往江苏抚署候缺。紧接着一个突发事件就将原本需要“候补”几年才能得到正式官职的李毓昌推上了命运的转折点。

当年淮安府发生了严重的水患,其中山阳县受患最重。数十万灾民急需朝廷救济,为此仁宗发下谕旨命各部筹款赈灾。在仁宗的监督下赈灾钱粮很快就筹集到位,不过在发放到灾区后,仁宗又不放心了。

因为从乾隆后期开始,清朝官员贪墨的行为变得非常严重。从京师到地方的大小官员借赈灾、水利、漕运等吃拿卡扣、中饱私囊的案件数不胜数。在此之前,仁宗自己就亲自处理了和珅案、漕运总督富纲索贿案、直隶官场侵吞帑银案等等。

为了让赈灾钱粮都用在该用的地方,仁宗命两江总督铁保前往淮安负责查赈。在查看两江官员名录时,仁宗发现李毓昌尚处于赋闲中,于是就命其协助铁保查赈。李毓昌就这么成为了“钦差大臣”。

嘉庆十三年九月,李毓昌到达重灾区山阳县。两个月后,李毓昌突然在山阳县的临时住所内自缢身亡。虽然事发突然,但是李毓昌的随行仆人作证称其为自缢,山阳县和淮安府经勘查后也认定李毓昌为自缢,最后两江总督铁保也一样奏报李毓昌自缢。

朝廷虽然想不明白李毓昌自缢的原因,但是在县、府、省的三方作保下也认可了其自缢的结论,并通知家属至山阳领取尸身回家乡安葬。

李毓昌的家人不怎么相信他会“自缢”,借领取尸身和遗物的机会,他们自行作了一番勘察,结果发现了两处重大疑点。

一是在一本书里发现半页残纸,上面有李毓昌的笔迹“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二是李毓昌两件衣服的胸前和袖口均有血迹,而李毓昌一直身体康健,绝不会咳血、呕血。

为此回到即墨后,李毓昌的家人决定开棺检查尸体。开棺后发现李毓昌手指尖、牙根、腹部、肚脐等部位都是青黑色,有中毒的迹象。

同时他们还获知随李毓昌前往淮安的三名仆人,在李毓昌死后各有“好运”。李祥被淮安通判署录用为衙役;马连升则到宝应县署就职;顾祥也风风光光地回到了原籍苏州。

种种迹象让李毓昌的家人确信他不是自缢。为了给李毓昌伸冤,嘉庆十四年五月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和堂伯李士璜赶往京师发起了“京控”。

注:京控是清朝为了让各地民众伸冤而设立的允许民众越级进京告御状的制度。大致流程为民众将冤状递交都察院或步军统领衙门,经它们初步筛查(剔除不合理的乱告和小案)后上报皇帝。清朝的京控制度是在嘉庆的重视下完善的,嘉庆也是清朝最重视京控的皇帝。

获知消息的仁宗大为震惊和愤怒。李毓昌虽然在朝堂官场里是个无名小卒,但是他死时的身份是“钦差”。如果真的不是自缢而是谋杀,他这个皇帝的颜面何存?而且连钦差都敢谋害,那么意味着地方官员们的不法猖獗到何等地步?

因此仁宗于五月十二日发出上谕,命山东巡抚吉纶和山东按察使朱锡爵共同负责处理查证李毓昌一案。不但要求他们“详加检验具奏”,还给他们立下了“军令状”。

朕详加批阅,其中疑窦颇多,必有怨抑,亟须昭雪,以慰孤魂......
若不悉心研究,致凶手漏网。朕断不能容汝辈无能之督抚。惟执法重惩,决不轻恕......

在仁宗严令和重压之下,吉纶和朱锡爵自然不敢怠慢,案件的进展也非常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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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再次开棺验尸后,不但确认了李毓昌非自缢,还有了更惊人的发现。李毓昌不是被毒杀的,是中毒吐血后被人勒死的 – “惟胸前骨如故,余尽黑。盖受毒未至死,乃以缢死也”。

随后吉纶和朱锡爵将此案的相关人等全部提解到济南一一堂审,很快案件的前因后果就呈现于众人眼见。

李毓昌到山阳县后,就亲自走访受灾民众,了解赈灾钱粮的领取情况。结果李毓昌发现下发山阳的赈济款几乎全部被县衙一众官员冒领。由于官场经验不足,李毓昌质问山阳县令王伸汉的同时也让其知晓了他虽有证据但尚未上告的事实。

起初王伸汉在家宴请李毓昌,试图贿赂并拉他下水,但被李毓昌严词拒绝。为了遮掩罪行,王伸汉歹心骤起 – 弄死李毓昌,以绝后患。为此王伸汉以重金和厚利收买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让他们伺机下毒。

李毓昌喝了仆人下毒的茶水后,虽然毒发吐血但是并未当场毙命。三仆(李祥、马连升、顾祥)又用一根丝带勒死了李毓昌,然后为李毓昌更换了染血的衣服,并将其吊在房梁上伪造自缢现场。

王伸汉作为个中老手,自然知道这样的手法很难瞒过官府仵作的查验,他为什么就敢铤而走险呢?实际上就是因为他很熟悉官府查办命案的流程,正常情况下只有县、府两级衙门会检验尸身。

而王伸汉的上级淮安知府王毂和他是一伙的,一样在侵吞赈灾款。因此两人合伙以自缢为由上报了李毓昌的死因。但是李毓昌的身份毕竟特殊,而且自缢这说法也很难让人信服。他俩怎么能保证在他们之上的各级官员们不生疑要求复查呢?

例如李毓昌的上司两江总督铁保、王毂的上级江苏巡抚汪日章、还有淮安的上级衙门江宁布政司和按察司?

从此案此后的审理和最终判罚结果上看,王伸汉和王毂也没有为此事贿赂过上级官员们。这两人也没有那么强的实力能把这些高官全部收买掉。王伸汉和王毂敢这么做其实是看穿了他们,也看穿了此时满清的官场 -- 大家都是在“因循疲玩”。

清朝自康熙制定密折制度、雍正设立军机处,乾隆再将这两项制度发挥到极致后。对于满清的朝堂官员来说,权力已不再是过去的权力,官再大、权再重也都是皇帝的奴才。另一方面大权在握的皇帝,一个人也无法管理整个皇朝。为了让官员卖命,也默许他们“捞些好处”,乾隆的“议罪银”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因此对于朝堂上下的官员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自然而然地演变成了保官位“修身齐家”了。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做事就不犯错”就成了官员们的主流原则。

王伸汉和王毂也正是据此认定上官们不会没事儿找事,事实也确实如此。汪日章没有怀疑;铁保直接将二人的“结论”转奏给了朝廷;江宁各司也没啥异议。如果不是李毓昌的家人发现异常并发起了“京控”,两人的阴谋就得逞了。

官员们的“因循疲玩”,仁宗知道么?他应该是很清楚的,他命吉纶和朱锡爵查案的同时给他们立“军令状”,实际上也就是怕这两人一样“因循疲玩”让案子不了了之。

最终主谋山阳县令王伸汉和同谋淮安知府王毂判斩立决。

李毓昌的三仆和王伸汉派去协助伪造命案现场的四仆被判凌迟。其中李毓昌的仆人之一李祥,服务李家多年,深受李毓昌之恩。仁宗认为李祥为了点银子就背叛恩主,尤其恶劣,御批要求将其带至李毓昌坟前谢罪处死,并摘心祭奠。

两江官场也为之大震。两江总督铁保被革职流放伊犁,江苏巡抚汪日章、江宁布政使杨护、按察使胡克家都被革职,其他涉案官吏也全都开革问罪。

李毓昌的冤屈得以昭雪,但是官场的陋习是不是也被革除或者缓解了呢?对于仁宗而言答案非常残酷,他的所作所为一点用也没有。

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五日,一伙天理教教徒在京师发动起义并杀入了紫禁城。虽然起义伤害很小,但这闻所未闻之事被仁宗视为奇耻大辱,在罪己诏中称“唐宋明未有之变......较之明梃击一案,何啻倍蓰”。

然而起义发生前几年就有人上报京畿附近的天理教异动,但是一直没有官员去管理查办。事发前几日还有人将天理教起义的人数、时间、计划等上报了朝廷,不过豫亲王裕丰的答复是“急什么,等皇帝回来再说”(仁宗在从承德返回京师的路上)。

因循疲玩”到这种程度,无论嘉庆努力与否,是不是英明神武,腐朽的皇朝都已救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