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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武义县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延长至毕业5年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以至武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城明招路1385号)社保大厅7号窗口申请办理,也可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0579—89092996,87620301,89092992。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申报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条件及标准

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以至武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城明招路1385号)社保大厅7号窗口申请办理,也可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0579—89092996,87620301,89092992。

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武义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TIPS: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及标准

进行失业登记后,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按武义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以至武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城明招路1385号)社保大厅7号窗口申请办理,也可在“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在线申报。

咨询电话:0579—89092996,87620301,89092992。

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