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二十大报告在提到台湾问题时明确表示,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国人来决定。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对两岸同胞和中华民族最有利。

这一表态所释放出来的和平解决祖国统一的诚意是很充分的,对外界干涉的警告也是很明确的。对于这一含有善意的表态,台湾方面的某些人却似乎有些坐不住了。当天下午,台湾地区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民主自由是台湾人民的信念与坚持;台湾的主流民意也清楚表达,坚定拒绝“一国两制”。其发言人也称,“台湾的立场很坚定,国土主权不退让、民主自由不妥协、兵戎相见绝对不是两岸选项,这是台湾人民的共识”。

台湾方面的这些的回应,真正是错误连连,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

第一,针对台湾所说的“主权独立的国家”的说法,咱们来理一理。国际法对于国家资格的确认存在“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意见,构成说认为,新出现的国家承认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仅具备国家的而构成要素而未得到其他国家承认的新国家不具备国际法主体资格,承认具有构成和创设国家法主体的作用;宣告说认为,既存国家是否是国际法主体、是否具有国际人格,不依赖于承认,而是先于并独立于承认之外的,只要具备国家的构成要素就具有国际人格,承认只不过是对既存事实的宣告、认可。

联合国早就在1971年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台湾和大陆同属于一个国家即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台独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在所谓的“主权独立”上,争取国际社会更多国家的承认是台湾近年来一直努力的外交方向。“台独”分子为了获得国际法的支持,偷换“民族自决”的概念,炮制出所谓的“住民自决论”,这是十分可笑的,将“主权在民”理论中的“人民”概念偷换成了台湾的“住民”并加以曲解,完全经不起推敲。如果按照台湾的逻辑,那么只要某个地区已经形成自己完整的政府架构就可以“自决”成为新的国家,那么联邦制国家之各邦、甚至各省级政府,都不是可以做到了?

多年来,台湾方面一直在所谓的“法理台独”的问题上大做文章,可是现在又有什么结果呢?不仅岛内民心惶惶,岛外,其所谓的“邦交国”只剩下10几个。祖国统一的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实和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