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绕不开的话题?因为妻子得不到丈夫的尊重,并将希望寄托在儿子的身上,儿子娶了媳妇后依然是要跟娘一块住,想到母亲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儿子也不忍心把母亲抛下不管,那么妻子就会被忽视,也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如此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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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有虐待罪,它是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侵害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果是受到家庭成员以外的人虐待,并不会被认定为虐待罪,而是根据案件情况,如虐待涉及人损的可能,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都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家庭成员包括在内。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虐待罪是属于告诉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今天就来讲讲德州禹城市“方洋洋案件”,方洋洋出生于1997年,是方父老来得女,45岁了才有了这个女儿。方父原本是村里面有名的“光棍汉”,45岁时为传宗接代发愁,因此娶了一个智力有问题的流浪女子,也就有了方洋洋。

古往今来,传宗接代、继承香火被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方洋洋19岁嫁给张庄村的张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方洋洋身高有1米76,长相不错,有上门提亲的人,但听到方父说希望男方入赘也就打消了念头。

2016年,方父已经63岁了,考虑到女儿迟早是要结婚的,也就允给了张庄村的张丙。张丙比方洋洋年长6岁,已经25岁,这个年纪在村子里称得上是大龄男子,张父、张母也急着抱孙子,倒也不嫌弃方洋洋的智力发育迟缓,把她娶回了家,结婚时,方洋洋的体重是16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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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方洋洋与婆家相处得和平,毕竟张家就靠着方洋洋给生个儿子,但方洋洋在结婚以后,肚子却毫无动静,因此张家人心里面就犯嘀咕了,一边是带着方洋洋去医院做检查,一边和方庄村的打听,听说到,方洋洋怀过孩子,流过产,丧失了生育能力。

张家人气愤至极,对不孕的方洋洋一改之前的态度,开始虐待方洋洋。2018年,方父病逝,越来越多的暴力就降临在了方洋洋的身上,方洋洋不知可以逃去哪里,就只能在张家过着挨打、挨饿、受冻、关禁闭等虐待的日子。

2019年,张丙的父母待在家,看方洋洋不顺眼就是拿木棍抽,毫无怜惜,张丙白天不在家,晚上回家后也不可能关心方洋洋,大约晚上六点时,张家人才发现了方洋洋的异常,而救护车赶到时,方洋洋已经死亡,年仅22岁,死时体重仅有60斤。

据尸检报告书显示,方洋洋全身泛布大面积挫伤,挫伤面积达体表总面积的43%以上;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方洋洋受虐致死后,其表哥谢树雷声称方家人曾多次上门要看方洋洋,但张家人并没有允许,因此并不清楚方洋洋遭受到了虐待;方家人还曾说过如果不满意,可以让两人离婚的话。

根据张丙母亲对虐待方洋洋一事的供述,方洋洋犯病不听话时,她就会用手打她的脸,用棍子打她的头、肩膀和腿部等;在家中,张丙父亲打方洋洋的次数最多,喜欢喝酒,喝完酒就打方洋洋。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2020年,一审判决张丙父亲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丙母亲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张丙因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适用缓刑,此外,被告人需向方洋洋的母亲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4万余元。

不过对此结果,方洋洋的家属认为过轻,而向德州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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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法院判决,张丙父亲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张丙母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张丙以虐待罪被判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