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长租公寓的火爆可能让很多人都记忆犹新,大量长租公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在那之前的2017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选取了部分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自此之后,长租公寓市场才变得格外火热,这便是租购并举和租购同权的开端。此后,我国出台了一些关于租购并举、租购同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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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国家再次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是国家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实现“住房不炒”等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从保障民生居住问题的角度提出的。

租购并举一般是指买房和租房齐头并进,对于具备购房能力的人支持购房居住,没有购房能力或者不愿意购房的人支持租房居住,从而实现住有所居,所有人都有房住。

而租购同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从民生福祉、社会管理的角度上,从公共资源或公共福利等政策上实现租赁者和所有权者享受同等待遇。这里的“权”,并不是指租赁房屋的租赁权等同于购房的所有权,而是指附加在房屋上从政策上所享受的公共资源或公共服务权益,比如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的子女享有同等就近入学的权利。

需要说明的是,从法律的角度上和法理的角度上看,租赁权不可能等于房屋的所有权。购买房屋获得是房屋所有权,而租赁的房屋获得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利,而房屋的租赁权仅属于使用权,因此租赁权与房屋所有权并不能够划等号。

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已经有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是实现全面“租购同权”住房目前仍还有难度。

不过,一个好消息是,温州目前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8月19日,温州率先在全国推出租购同权:住满6个月,就可以在出租房内落户,几乎可以算是没什么门槛了。相信在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租购同权的队列,逐步减少甚至消除租赁房屋和购买房屋所存在的对公共资源所享受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