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14日,今年29岁的安溪农民王某印为了牟利,从他人手上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办理了18张储蓄卡,并以50元一张兜售获利,日前,这个安溪农民被永安市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1万元。

据永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2022年2月底至3月初,安溪县农民王某印在厦门,以150元购买得“叶惠强”的身份证一张,并多次办理假的身份证!于2022年3月8日至10日,在三明市和永安市,以叶惠强的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网点,办理储蓄卡18张,并以每张50元的价格,将所办的18张储蓄卡出售给王某宝获利。永安市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以上事实后,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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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介绍,有些短信诈骗钱财的人,就是使用假身份证办银行卡,以躲避警方的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