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将目录内药品支付

恢复至说明书范围

取消医保目录对药品的限制条件,再次被提及。

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回应米雪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探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按人群分类分层缴费和分层待遇的建议”时表示,关于该代表提出的医保目录“取消对药品限制条件”的建议,与医保局工作方向相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用药公平的前提下,按照减少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逐步将目录内更多药品的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提及,将药品支付范围恢复至说明书范围也已有试点。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中谈判成功的94个药品,其支付范围全部与说明书一致。

除此之外,对医保目录内原有支付限定的其他药品,在2021年也已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

其中,作为试点的,丹红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甘胺双唑钠、艾瑞昔布片、盐酸阿比多尔片等30种药品(文末附名单),则是按照规则重新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已将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

从后续落地情况来看,各省根据国家列出的30个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品种,进一步从中遴选落地名单。

例如,2022年1月,陕西省医保局公示了30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将30个品种都纳入了本省执行范围;后来各省陆续响应,河南省针对29个品种进行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内蒙古纳入30个药品,甘肃23个品种,新疆也有21个品种,广东有27个品种,北京也有27品种。

针对医保支付标准的规则相对统一,国谈药品按照国家谈判价格确定,集采药品按照中标价支付。

对“两非”药品,依据本市2021年药品中最大采购数量(以最小计数单位计算)的规格作为代表规格,根据实际挂网价格和实际采购数量作量价加权平均,确定代表规格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其他规格,以代表规格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按照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规格差比调整,形成不同规格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除了目前试点的30个药品,国家医保局在此次回复中表示,未来,医保目录内更多药品的支付范围将恢复至药品说明书。

中药注射液迎来解绑 ?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30个试点药品支付标准”目录,除了部分化药、中成药,两款中药注射液:丹红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也被纳入其中。

而丹红注射液也成为唯一一个突破二级以上医院使用限制的中药注射液。

中药注射液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从中药创新典范到颇受争议。

从2006年的鱼腥草注射液致死事件,到后来的双黄连注射液、炎琥宁注射液致死,再到多个中药注射液被紧急召回,不良反应频发。

2017年版本的国家医保目录更是直接落下重锤,对39个中药注射剂发出禁令,严格限制其报销使用范围,并明确了使用场景——其中26个临床常用中药注射液仅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比如丹红注射液,医保乙类支付,限制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有明确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发作证据的重症患者。

随后在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2020版谈判目录均保留了此项描述。

直到2022年1月开始实施的国家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药品名单公布,丹红注射液位列其中,同时也已取消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限制。

取消医保支付限制,是否意味着对中药注射液的部分解绑,从而一转之前信任度下降所带来的销售颓势?

从米内网发布的数据来看,丹红注射液,2021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的终端销售额超过1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1月开始被取消医保支付限制之后,丹红注射液2022上半年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增速实现了止跌,并回升8%,销售额超过7亿元。

图:2021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医保独家中成药

来源:米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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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虽有止跌,但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回复,试点的药品仍全部纳入重点监测范围。

附:30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40个中药注射剂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2021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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