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岳阳楼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岳阳楼区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马某某,男,18岁,10月10日从湖北武昌乘坐K1803次列车(11车厢003座)到岳阳火车站,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熊某某,男,22岁,10月10日从湖北随州乘坐K644次列车(2车厢116座)前往岳阳,11日凌晨到岳阳火车站,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0日
12:14 从武昌乘坐K1803次列车(11车厢003座)前往岳阳火车站,出站后做落地检,后乘坐的士到湖南理工学院。
12:33到奇家岭金足坊,停留2分钟后沿街步行至湖南理工学院希望门附近。
13:02经岳磁街、奇家岭街到希望门后沿辅道往南步行。
13:21乘坐电动车进入希望门,在湖南理工学院第一食堂兰州拉面档口用餐。
13:46 沿着辅道往北步行离校。
14:15在湖南理工学院北大门骑共享单车往学院路小学方向行驶。
14:45 在永安行借车点还车。
14:57乘坐31路公交车前往岳阳楼景区。
15:33岳阳楼站下车步行至景区附近。
15:50步行途经岳阳楼小学门口、洞庭北路洞庭宾馆门口到达岳阳市第二中学附近临时隔离点等待转运。
18:00 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
10月10日
21:16 从湖北随州乘坐K644次列车(2车厢116座)前往岳阳。
10月11日
01:50 到达岳阳火车站,出站后做落地检,后乘坐的士到岳阳楼区站前路100元酒店入住。
14:16步行至联运超市,购物后返回酒店,之后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岳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岳防疫要求。外省入岳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岳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岳,在第一入岳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岳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请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来源:岳阳楼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澧县关于1例外省来澧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12日,我县报告1例外省来澧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现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其在澧县和津市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0日
20:32 自驾从二广高速澧县出口进入澧县;
20:34 在二广高速澧县出口澧澹健康服务点进行落地检(结果阴性);
21:00 入住澧县吉美酒店;
21:10 自驾前往澧县黑水堰海仔家常菜馆(澧县店)打包食物;
21: 30 返回澧县吉美酒店后未外出。
10月11日
上午在澧县吉美酒店未外出;
15:00 自驾前往澧县中医医院十字路口附近TH服装店、名流名妆购物;
16:30 自驾返回澧县吉美酒店后未外出;
18:00 自驾前往澧县澧州别院(二店)9号包间吃饭;
19:30 自驾从澧洲别院到澧县宏卫商业中心二楼富三和足浴二店按摩;
21:00 自驾从足浴店到澧县瑞高酒店4楼茶楼停留30分钟;
21:30 返回澧县吉美酒店后未外出。
10月12日
上午在澧县吉美酒店未外出;
11:30 从澧县吉美酒店步行至良心包子铺(澧县浅水湾店)买早餐;
11:40 返回澧县吉美酒店;
11:57 自驾前往澧县中医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12:30 自驾去津市朋友家(丽景豪庭小区)吃饭;
15:29 自驾将车辆停在津市一完小对面马路边往东50米;
15:30 步行前往UAU(津市金城银座店)、欧时力(津市金城银座店) 、TH(津市中医医院附近店)、JS(津市中医医院对面店) 逛街;
16:45 步行至古茗奶茶(津市会仙桥路店)消费;
17:01 步行前往津市集美美甲店;
17:33 自驾返回澧县吉美酒店就地隔离。
请与以上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属地村(社区)、当地疾控中心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