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多元化是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而股权激励作为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多元化的重要手段,在实现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推进企业市值增长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人力资本贡献越发突出,为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往偶发性的股权激励已升级为持续性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计划贯穿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特别是企业在IPO时,此时,合理的实施股权激励激励效果更佳,约束性更强。然而此阶段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持股方式该如何选择呢?持股方式主要的优劣势有哪些呢?

持股方式

持股方式分为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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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荣正咨询

直接持股顾名思义就是指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实施激励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股是指激励对象直接持股持有激励平台的股权从而间接持股实施激励公司的股权,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的主要优缺点如下:

制表:荣正咨询

《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即公司股东享有投票权、分红权、增值权及处置权四大权利。股权激励主要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但核心员工真正能获授相应权益附带有业绩考核、个人绩效、锁定期及服务期等约束条件,然而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不免会涉及不得行使需回购的权益,若是直接持股,则会造成实施激励公司股权结构不断变动,对公司资本规划将造成一定影响。且在办理工商变更时,需激励对象配合变更,若中间有纠纷不利于工商变更顺利进行,将会影响公司资本规划造成影响。因此,实践中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般选择间接持股方式

持股平台类型

间接持股方式有利于股权的统一管理确保实施激励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根据员工持股平台的类型不同,主要有公司制平台有限合伙制平台两种,不同平台间的优缺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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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荣正咨询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实践中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般会选择有限合伙作为间接持股载体

当然,有限合伙也有其缺点,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选择持股方式时需从公司、股东及核心员工等角度综合考虑确定。总之,股权激励是调动公司高管以及员工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对优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然而股权激励计划是一个复杂系统性工程,激励机制涉及定人、定总量、定个量、定价、定时、业绩考核、退出机制等各个要素,且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企业在设计方案时需立足于自身发展阶段等特点设计适合自身的激励方案,真正有效激励到核心员工,从而实现公司、股东及核心员工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