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

通 告

(2022年第7号)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赣榆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3日0时起,全区(中风险区除外)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区内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伽馆、中介机构等人员集聚经营性场所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等,按相关部门要求,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2.餐饮场所恢复堂食。暂缓承办10桌以上宴席;农家宴、大棚宴等,承办方需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报备。主管部门做好监管指导工作,压实举办方和承办方疫情防控责任。

3.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4.托幼、各类校外培训等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落实暂缓开放(营业)措施,开放(营业)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5.对恢复开放(营业)的场所严格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开放(营业)前必须对场所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洁和消毒,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有序开放(营业)。

6.对恢复开放(营业)的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两必须四必查”(即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行程码必查、健康码必查、核酸检测证明必查、疫苗接种情况必查)、大圣码扫码等防控措施后可有序进出。在落实“两必须四必查”基础上,严格住宿、来访人员验证登记以及消毒通风、应急隔离处置等防疫措施;对发现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市外来赣榆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村)或公安、卫健部门报告并落实管控措施。公共场所需做到常通风、勤消毒,错峰、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场所工作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规定频次核酸检测。

7.严控各类集聚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规模,50人以上活动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暂缓举办农村大集。

8.各镇(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按照管行业管疫情防控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对密闭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恢复开放,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继续关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进入各类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扫码,保持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苏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备,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赣榆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赣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