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0月11日,恒信启华(430268)近日发布公告,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万元,期限12个月,融资期限和利率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该笔银行借款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股东王福民、股东夏敬东、股东刘红玫及其配偶田力、股东王鸥及其配偶贺娟娟无偿为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反担保。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恒信启华是国内专业从事资产信息化系统、咨询和实施服务的高科技信息技术企业,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以企业资产管理(EAM)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与咨询实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