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还在积极推进过程中,相关政策计划于年底前正式推出。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对于很多买房者来说,可以极大缓解还贷压力,从而备受关注。此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 “商转公”问题进行过多次答复。

8月27日,网友在青岛政务网发帖询问商转公业务,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已经对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副省级城市进行了调研,目前各副省级城市均是对家庭唯一住房或首套住房的开展此业务,因此我市目前正在拟定的“商转公”业务中首批支持家庭唯一住房。

对于商转公,还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目前可知,同一户家庭不得同时存在两笔在还公积金贷款,拟开展的商转公业务也不支持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转公积金贷款,以及因烂尾楼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抵押要求,因此也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今年以来,青岛楼市新政不断,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先后出台了三次新政。

5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三个方面:

1、公积金申请门槛从缴存满12个月更改为连续缴存满6个月;

2、房龄+贷款年限小于等于30年更改为房龄加贷款年限小于等于50年;

3、取消房龄与首付成数的关系,青岛统一首套30%、二套40%首付(认房又认贷)。

6月15日,青岛官宣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80万: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8月31日,青岛再度出台公积金新政,支持提取购房人、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阶段性放宽上述政策提取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来源: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