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大庆一中学收取学生20元“树叶费”。因为冬天来临,为了不让学校的花草受冻,开学时需每人交3麻袋树叶。若学生不方便收集树叶,可在学校“徐大爷”处订购,每个人20元。事件曝光后,在网上引起极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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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这起事件,教育局回应称,可订购树叶的“徐大爷”并非校方人员,此事系学校干事个人行为,学校已对该干事通报批评处理。也就是说,对于要向学生收20元树叶树,并不是学校的规定。

三、树叶铺盖在学校的花草上用于防寒过冬,难道不应该是学校后勤部管辖的事,为什么要算到学生身上呢?就算是要求学生收树叶,难道不应该倡导自愿原则吗?因为学业紧张,多数同学都会选择订购树叶,由此变相成了一笔强制生意!

四、此行为在学校存续了多久?如果长期如此,学校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吗?

(1)这个干事,身份是学校的工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

(2)他通过学校的班主任群下发的通知,这些班主任都听从了这个通知,显然是认为着代表了学校的意见。

(3)然后买的树叶都给了学校,学校用于给学校的植被保暖,学校是受益人。现在,你告诉大家这的干事的个人行为?

(4)退一步讲,如果这是干事的个人行为,这个金额足以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应该刑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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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这种公开诈骗明知的,且负有管理义务的领导,是否构成失职渎职?

如果有共同的利益,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犯错了, 起码态度诚恳一点,

甚至都不愿意动动脑子,编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照这么下去,以后直接存钱划转算了。把学生当提款机,把家长当冤大头,学校办成了企业,越活越回去。肆无忌惮的收费,教学质量还差,教师工资也没涨,可笑么。

咱就是说,平常也没少收费,就说那营养快餐,连狗都不吃,还没捞够么。被宰也认了,可教育也没见多好,老师该干的活,全都推给给家长。

家长要有能力,还要学校干嘛,有个托儿所就够了。又帮着分担教学任务,又帮着承担学校成本,最后成绩没多好,还把钱都搭进去了,就这环境还怎么生。

家长不敢硬刚,因为学校手握资源,除非联合抵抗,否则只会苦了孩子。边缘化嘲讽几句,再来个区别对待,开大会点名批评,孩子的心理和学业,都会受到影响。

建设费,教育费,文印费,捐助费,水电费,洗澡费,现在来个树叶费。就这点破工资,再这么下去,家长贷款上班,学生贷款上学,真够魔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