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大学的时候,一直是死宅的我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湖边的长椅上看书。早冬的冷风吹过她再吹向我,我仿佛觉得风突然有了味道和颜色。而我当时看着她和映着夕阳的湖水,红光打散在湖面上,五彩斑斓的,像是跳动的篝火,而我莫名突然开始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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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第一次追女生,但是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近人家。只知道她在天气好的每个周五晚上都会去湖边的长椅上看书,而我只能每次偷偷地在隔岸的椅子上也拿一本书,用余光偷偷地看她。有时候风会吹过来,我会想,这算不算我们也有了一丝接触?后来终于了解到她是学校文学社的成员,我厚着脸皮混了进去后终于开始能偶尔聊上几句。她喜欢读名著,也喜欢看轻小说。当时觉得一切都很美好,都可以慢慢来,青春就是这样的。

后来她出了车祸。她父亲正好创业失败家里破产,一个中年人在走廊抽闷烟。我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明明和她其实只是一个社团的成员,顶多算是好朋友,头一热,拿出了一整个学期的生活费给垫付了,当时还撒谎告诉她父亲我是她的男朋友,求求医生一定要救过来。但是还是没有救过来。没钱吃饭,也不想再找爸妈要。就只能从嘴里省。食堂的馒头,五毛钱一个,汤是免费的。早上买一个馒头,喝三四碗汤。中午,米饭一块钱,照样可以喝很多学校给的的免费的汤。晚上只喝汤就可以。

吃了一两个周后,给我打饭的大叔突然问了我一句,小伙子米饭加汤吗?我愣了一下,那要加。说是加汤,其实给打了真的很多的菜,西红柿炒蛋盖在米饭上。很好吃,真的很好吃。我知道大叔是发现我每次都第一个来食堂,每次也只打一份米饭才这么说的,别人都没有加汤这个选项。而且打得菜真的很多。当时吃完了,跑回宿舍抱着被子一个人默默哭了。那个学期,我每天中午都会第一个跑去食堂,去吃大叔给我特制的加汤的米饭,真的很好吃。就这样,慢慢地扛过了那个学期。

毕业后又开始忙于工作,但是又变成了那个死宅,我想着是不是只要我还能保持对游戏和小说的热爱,我也算还是个青年吧?前几天公司派我出差,就在大学所在的城市,一个人进来走到了食堂,还想去见大叔一面,我想找到他,拆穿他当时的那个小计谋,然后抱抱他,请他出去好好的吃一顿。结果没有找到大叔,各种打听后知道,大叔因为癌症,今年年初已经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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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到了食堂,打了一份米饭,一份西红柿炒蛋,粗略地一看,竟然和当初我的加汤米饭看起来差不多。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但是吃的时候泪却流个不停。又想起来当初也是这样的冬天。突然就明白了,原来我的青春早就结束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