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关于1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

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我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全区上下团结一心,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理解,但仍有个别企业和市民无视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现将近期1起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2年9月26日,孟某某乘坐高铁从外省抵达我区,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社区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经公安机关流调排查发现其为密接人员后,才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孟某某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据查,孟某某为我区一企业员工,在向企业申报返锡复工并上班后,企业防疫责任人未主动将相关信息通报社区,未督促其按照健康管理口径落实核酸检测。该企业对来(返)锡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对来(返)锡员工建立专门管理制度,未严格查验两码和核酸检测记录,相关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经研究,依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理:1、由锡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2、由公安机关对企业分管负责人、厂区安保和疫情防控负责人进行训诫;3、责令该企业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上述负责人及门岗人员落实处罚;4、该企业不得享受今年各项疫情防控补贴,不予参加今年各级各条线评先评优。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企业和个人务必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执行并配合各项防疫工作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报。

锡山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

(来源:锡山发布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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