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
山东青岛的白先生和妻子姜女士,他们是2004年结婚的。
2005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
是一个女儿。
婚后的夫妻两人,开了一个广告公司,效益还不错。
他们的生活过得很不错。
时间来到了2015年,他们想要二胎了。
不过,一直没有怀上。
他们四处求医,就在求医过程中,他们认识了当地贝贝医院的院长栾强。
几经周折,他们终于怀上了。
没想到,认识院长栾强是他们一生当中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
这个栾强院长,不但言而无信,谎话连篇,而且把人“治死”之后,
她竟然还偷偷地修改病例。
当然了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也不知道栾强到底是什么人?
他们还是相信栾强的,栾强是一位女性,也就是说她是女院长。
2016年,姜女士怀孕期间,一直都是栾强给她做保胎工作,由于几个月的时间相处下来,江女士和白先生对栾强有了一定的信任。
他们就找到栾强,想要在她这里生产。
栾强也答应了,她肯定愿意赚这个钱的。
当时白先生考虑到妻子已经39岁了,若是顺产的话,可能有点难。
他们选择剖腹产,在他们看来剖腹产应该没有问题。
去医院之前,和栾强沟通,栾强也答应了。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
2016年9月28号,白先生花费10000元钱,定了医院里最高档的VIP病房。
两个人高高兴兴地来到医院,等待剖腹产。
他们家就住在这个医院附近,所以,平时都是步行来的。
进医院的时候,姜女士的状态很好。
在选择剖腹产之前,栾强还让白先生签订了一份同意剖腹产的协议。
当时姜女士怀孕39周,若是剖腹产的话,完全是可以的。
这个天数也只能选择剖腹产。
而且协议书都签好了,他们夫妻两人就等着小生命降临了。
可是,就在上午要安排手术的时候,偏偏就出了意外。
什么意外呢?
医院告诉白先生和姜女士,说不能给她们安排剖腹产了,
因为他们符合顺产的指标。
孩子的头朝下,是能顺产的。
用栾强的话来说,就是上面有给医院指标,每个月剖腹产的孕妇不能超过40%或者50%。
这个指数由医院把控。
若是符合顺产的孕妇,他们就让你顺产。
本来之前说得好好的,现在院长栾强变卦了。白先生找到栾强,栾强说她也没有办法,只能等着姜女士顺产。
这让白先生很不爽。
不过话又说回来,姜女士才怀孕39周呀。
要等她顺产,有可能是40周顺产,也有可能41周顺产。
来医院来早了,现在她还没有到生的时候,没有要生的迹象。
白先生把钱都交了,房间都定了,现在告诉他们不能剖腹产了。
他这钱岂不是就白交了?
再说了姜女士算是大龄产妇了,她也等不了那么久。
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医院给出了方案,就是引产,说白了就是提前结束妊娠,用药物来催产。
让孕妇早点把孩子给生下来。
问题恰恰就出现在了这里,就是不规范地用了催产药物,竟然导致了一尸两命。
一尸两命
说好的剖腹产,现在变成顺产了。
变成顺产,也是要签订相关协议的。
协议上面还特别强调了,患者家属同意分娩并坚决要求引产。
这个协议白先生还是签了,当天下午就安排了引产。
而且栾强院长承诺他们,只要他们临产的时候,只要他们有疼痛感,
这个院长肯定在现场,肯定会过来。
但是,事实证明,她再次说谎了。
她承诺给白先生,他们临产的时候,她会在现场的。
白先生就怕妻子年龄大,万一有什么事情。
得到了院长的承诺,他才签订了那个协议。
姜女士被打了催产药,整个下午她要等着顺产。
这个等待是漫长的, 而且姜女士告诉丈夫白先生说肚子疼得厉害。
不能顺产了,让丈夫联系院长峦强。
说要改回剖腹产!
可是,让白先生想不到的是,栾强已经回家了。
不管白先生怎么说,她都拒绝来医院。
白先生很生气。
他很后悔认识栾强了,她怎么那么言而无信呢。
之前说得那么好,到了真有事了,他不管了。
她的意思是,已经晚上下班了,她没有必要守在医院。
可是,白先生妻子的肚子痛得厉害,还是没有解决呀。
他关心的是妻子。
医生选择的是给姜女士用镇痛催眠药,用药的时间是21:30分。
姜女士一直没有要生产的意思,大家都在等待。
在等待的过程中,白先生睡着了。
不过,到了半夜他被叫醒了,
医生告诉他,孩子已经保不住了,大人在全力抢救中。
关键是他们医院根本没有抢救能力,孕妇的情况很不乐观,必须要转院。
最后,姜女士被转到青岛第八人民医院。
那么,姜女士是因为什么原因转院的呢?
就是让所有孕妇闻之变色的羊水栓塞,若是遇到这种情况,
死亡率在60%-70%之间。
羊水栓塞:在产科学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并发症,此病是由于生产的过程中,羊水里的胎儿细胞、胎脂或胎便等,经由胎盘的静脉进入母体的血液中而造成的。
很危险很危险。
转院后姜女士抢救的结果是什么呢?
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白先生难以承受的,本来早早来医院生产,还认识院长。钱也花了不少,就是想要保证妻子和孩子的安全。
但是,现在两个人都没了。
来医院的时候,妻子还是很健康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在医院里仅仅经历了19个小时的孩子和大人,都没有了。
白先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院长栾强来到医院了,白先生也来找她了。
伪造病历
白先生一进栾强的办公室,他就看到栾强和几个医生在讨论着什么。
同时,栾强还把两份病历直接塞到了兜子里,很怕白先生看到。
她塞的是什么呢?
白先生可以肯定,他们讨论自己妻子死的问题,那个被藏起来的纸张上,肯定就有妻子死亡的秘密。
他让栾强把藏起来的东西拿了出来,他知道这个病历很重要。
他看了一下,是危重孕产妇转诊情况表。
也就是他们医院留有一份,交给抢救姜女士的第八人民医院也有一份。
白先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是,有看得懂的呀。
他把栾强和医院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立案调查了,权威人士解读了栾强想要藏起来的这个病历。
这上面问题大了去了。
首先,栾强自己医院留下的原始病历和转院到第八人民医院的不一样。
本来一式三份的转院单,都是一样的才对。
但是,他们交给第八医院的和原始的有很大变化,从外观来看笔迹一点都不一样。
内容也改了很多。
在栾强医院里,病历上他们写的内容,姜女士转院的情况是无生命体征,就是已经死了。
但是,转交给第八人民医院的时候,他们写的是心跳微弱,也就是说没有死。
为何要这样改呢?
为何要把死了改成没死呢?
相信大家都知道。
更重要的是这一份,栾强医院里的病历上写着2点40分,“立即取出”的字样(就是说催产药是要立即取出来的)。
但是,转诊到第八人民医院,就不写这个问题了。
为何不写了呢?
因为就是这个原因,导致姜女士出问题的。
本来他们打了引产药,是应该在21点左右取出来的。
但是,大家看病历上,写的是晚上2点40分取出来的。
原始病例上写了,但是,转院后没有写。
他们口头说,21点多取出来了,记录的是凌晨2点多取出来的。
这个问题不就大了去了吗?
栾强给的解释就是,他们写错了,应该写21点,但是笔误写成了凌晨2点多。
所以,她重新写了一遍。
她这个解释站得住脚吗?
她把所有人都当成傻子了。
这个催产药,有明确的规定,是给41周孕妇引产用的。
但是,姜女只有39周,他们照样用这个药,而且在21点就应该取出来了,他们持续到凌晨2点40分才取出来。
那个时候孕妇已经出事情了,已经死亡了。
最后强行解释,把这个记录说成是笔误。
就是这么谎话连篇!
总结一下,他们修改的病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两份病历,字体不一样,说明病历改了。
两份病历,有没有生命体征不一样,说明改了。
两份病历,有没有用催产药记录的不一样,说明改了。
总之,他们自己留的原始病历和给到第八人民医院的是不一样的,不是同一份。
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伪造了病历。
那么,栾强院长不承认怎么办?
最后的判决
白先生把医院和栾强院长告上了法庭,让他们赔偿各种损失170万元。
他们应该为姜女士和孩子的去世负责,一尸两命呀。
经过调查后,权威机构也给出了最终的鉴定:栾强院长存在伪造病历的行为,应该为姜女士的去世负责。
而且还责令他们医院停工改进。
栾强还死不承认,提出上诉。
不过,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她伪造病历事实是存在的,而且医院在用药方面存在严重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处栾强及其医院赔偿白先生一百四十三万整。
就这样这个案件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这个结果白先生还是很难接受,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
就是这一家不负责的医院,不负责的领导人,导致了两个健康的人死亡了。
妻子来医院的时候,还好好的,活蹦乱跳的一个人。
但是,仅仅过了19个小时,妻子和肚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
本来说好的剖腹产,没有做到。
本来说好的院长会亲自陪伴,也没有做到。
本来说好的用引产药,21点取出来,还是没有做到。
最终酿成了一尸两命的悲剧。
事后,还修改了病历。
性质十分恶劣。
若是栾强院长不撒谎,能做到给孕妇剖腹产或者陪伴孕妇又或者能够在21点取出引产药,哪怕做到其中任何一点,也许就不会有这个悲剧发生。
但是,她一样都没有做到,这样的人管理一家医院,如同杀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