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0月6日发布)

10月5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46例,其中闭环转运32例(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25例),非闭环管理14例(确诊病例2例,乐山1例,达州1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南充3例,宜宾3例,广元2例,达州1例,德阳1例,泸州1例,资阳1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18例,其中确诊病例12例(绵阳9例,广元2例,眉山1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德阳2例,绵阳2例,泸州1例,广元1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7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成都6例,泸州1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7例,境外输入2例(在成都);外省返川12例(闭环转运7例;非闭环管理5例,德阳3例,泸州1例,自贡1例);省内3例(在绵阳)。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7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疫情概况

10月5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宣汉),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宣汉),系省外返宣汉且在隔离管控的人员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0月5日0-24时,出院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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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高中低风险区

达州疾控专业提醒

1、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

2、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时测核酸,主动扫码亮码、配合查验行程卡,有外地旅居史主动报备

3、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10月5日晚

四川疾控发布最新提醒

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有更新

对来(返)川人员要求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甘肃省,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红桥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对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10月1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眉山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来源:健康达州官微、健康四川官微

编辑:郭姝利

主编: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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