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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ng

编辑:汽配说·YIng

“厂家看渠道不顺眼就直接换掉,渠道看厂家不顺眼就下架。”这是很多厂家和渠道的日常。有一天他们会觉得怎么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在这过程中厂家是不是把那些做得好的经销商给流失了,渠道是不是错失了一个好的产品了。所以现在企业要创新,要思考,渠道要改革,不能再走以前的渠道了。如今有的行业在开始推动“商家变身股东”,这是一种渠道变革新玩法。

过去十年,国家经济高速发展,每年的GDP都远超6%,国内遍地黄金,大家都忙着发展,忙着捡钱,在这片蓝海当中,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精益求精、合作共赢。

“厂家看渠道不顺眼就直接换掉,渠道看厂家不顺眼就下架。”这是很多厂家和渠道的日常。

有一天他们会觉得怎么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在这过程中厂家是不是把那些做得好的经销商给流失了,渠道是不是错失了一个好的产品了。所以现在企业要创新,要思考,渠道要改革,不能再走以前的渠道了。如今有的行业在开始推动“商家变身股东”,这是一种渠道变革新玩法。

“代理商变身股东”

要分情况

厂家和渠道之间往往是一种持续买卖的契约关系,厂家想要更多的销量和增长,渠道想要更多的资源和支持。这个过程双方都很艰辛,或是斗智斗勇。而“将经销商变成企业的股东”是对于渠道管理模式的创新,值得探索和鼓励。

在这种合作下,经销商不再是帮别人“打造品牌”,而是成为产品的一员,从买家到变成主人的角色互换,也会让经销商处于一个主动的角色,从而更加具有主人翁精神,同时站在厂家的角度出发,这样能够将实力强大的代理商真正变成一条船上的人,而不用担心被挖走或反水,共同创造销量和利润。

将经销商变成企业的股东的做法并非新兴产品,早在很多年前市场上就有不少企业这么做过。这种模式肯定有值得实行和鼓励的地方,但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这种模式也非字面上那么简单,代理商变身股东有玩营销概念的,也有实实在在的。

l模式一:政策和营销方式,非实质股东

现在有很多家电行业就特别盛行这种非实质股东的方式。他们往往会推动“经销商变成企业合伙人和股东”活动,但实际上就是一种鼓励政策,并非实质股东,这种类型一般就是企业的一种渠道政策和营销套路。只是打着“商家变股东”的旗号,用享受年底分红来提前套牢、捆绑一部分的家电经销商人群。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让商家成为企业股东,不承担亏损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l模式一:实质股东

“2020年,华为出售了旗下荣耀业务,由深圳市智信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该公司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与30余家荣耀代理商、经销商共同投资设立。收购既是荣耀相关产业链发起的一场自救和市场化投资,能最大化地保障消费者、渠道、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员工的利益;更是一次产业互补,全体股东将全力支持新荣耀,让新荣耀在资源、品牌、生产、渠道、服务等方面汲取各方优势,更高效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荣耀这个事例就是一次下游对上游的逆袭,是一次股权众筹。这样的方式解决了很多债务问题。让供应商、经销商或其他有关方入股,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对于有同样困难的企业只要企业资产不是太烂,只要涉及合理的入股机制,多找几家分担资金和分散风险,这个可能性也是有的。”

“某母婴企业他手上有大概30个左右的省级代理,当时一心想要打造利益共同体,就开始实行股份制,把100%的股份拿出来50%,自己留50%。50%拿出来找了25个代理商,每个人2%,合在一起成为合伙人。这种实质股东的模式,似乎并没有给他带了好的利润,而是带来不少的麻烦。采取合伙制的前两个月的利润成果都不错,两个月后他开始意识到,这种股份制给他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很多代理商实际上在当地资源都很差,自身能力也非常差,买不出去货便开始找上门要求退钱了。这样的实质股就特别考验对选择代理经销商的重要性,不是随便选选,看到一个就让入股,到最后只会适得其反。”

“代理商变身股东”

适合汽配行业吗?

这种模式,如果放在汽配行业的话,是否有可行性,会有阻碍吗?

存在阻碍:

l汽配工厂与经销商目标不一致

对于大多数大型工厂来说,他们终极目标都是主机配套;产品线要能覆盖更多的车型,而不只是在一两个车型上称王称帝。他们对国内市场的划分,是以省为单位的,他们想要的是全国市场,而不只是一个省一座城。

l汽配工厂与经销商节奏不一样

工厂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场地成本、机器设备成本、模具成本、源材料成本、包装设计成本、办公成本、人员成本等等,这些成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没有办法回本的;另外一些诸如广告投放、品牌运营,也是在短期内,看不到收益的。这种投资,需要有一定的战略定力。而经销商强调的是“短、平、快”的赚钱方式,他们大多没有什么战略规划,也没有什么大局观,更多的是随波逐流,有时候为了利益,进行异地串货也很正常。

l汽配工厂与经销商思维差异

对于工厂而言,企业规模做的越大,相对来说也就越安全,而对于经销商来说,有可能开一个店是赚钱的,而开多个店就有可能就是亏钱的。一个经销商开一个店赚钱,是因为他的管理方式是直接管理,是看得见的管理;而开多个店,管理方式就变成了间接管理、看不见的管理,这两种的管理方式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一个工厂,从一开始,管理方式就是间接管理、看不见的管理,各个部门需要相互协同、配合。

这三种模式的不同,往往就导致工厂和经销商,在许多管理理念上、成本投入上会有很大的不同,难以形成合伙制关系。

可行分析:

虽然汽配工厂和经销商在很多程度上理念和模式存在很多的差异,但是任何行业都不能以偏概全。放眼汽配行业,也有这样的说法:以后是不要招代理商的,是要招商业合伙人,代理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代理商是库存转移,招的越多死的越多。

“今天很多老板招代理商,要给代理商让利、要给代理商送装修、要给代理商送门面、还要给代理商铺货,甚至还要让代理商欠你们的钱。”

所以,选择“代理商变身股东”的模式,的确可以留住有实力已经足够强大经销商,让他们成为你们的一员,成为彼此。

方式是可行的,但有很重要的前提,一定要找对人。工厂或品牌商在选择渠道合伙人的时候不能盲目,一定要做好筛选,才能事半功倍。同时这种模式的实施必须要借助有专业的人士来做完整的规划,从组织框架、制度法律再到财务、股权等,千万不要一拍脑袋就去做。

“什么叫合伙人,合伙人必须具备3个硬条件和1个软条件,3个硬条件第一个有钱,第二个有资源,第三个有能力,再加一个软条件叫有温度。3个有硬条和1个软条件的人是成为你合伙人条件的基本。”

“代理商变身股东”的模式,当然不是汽配渠道变革的最后机会,但它不失是一个值得深度思考和认真对待的机会。对于现在国内大多汽配工厂来说,在这种行业竞争巨大的背景下,其实说到底,做市场只有互惠互利,才能长久合作。如果有这个条件,让代理商当家做主,成为合伙人,利益捆绑,荣辱与共,大家拧成一股绳朝着一个方向奋力前进!是不是另一种创造机会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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