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童孟侯著《上海犯罪现场调查——东方神探阎法医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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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资料封面

2005年的某月某日上午将近11时的时候,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接到奉贤分局的技术支援求助:两伙年轻人打架,起先还是徒手,后来上升到了械斗,一名男青年被锐器当场捅死,希望市局法医室派法医出现场进行尸检并出鉴定证明。因为当时区县公安局法医室的法医没有鉴定权,无法出具鉴定报告。

由于本案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动刀的凶手也已经落网,所以法医室主任阎建军认为这个案子不值得他亲自出马,该给年轻人放单飞历练历练,于是他指定自己的徒弟林中圣法医(今刑技中心法医室主任法医师)带着时年只有21岁的复旦大学法医系实习生王翔(今嘉定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室副主任法医师)出现场。

王翔法医(右)

对师傅的这个安排,时年27岁,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法医系的林中圣心中没底:“阎老师,要不再派个‘老人’带我们去吧(803法医室的一般出警的规矩是老、中、青三名法医同出一个警,方便进行‘传、帮、带’,不过遇到人手不够的时候也会只出中、青两名法医,当时林中圣还不到30岁,算是中年的确很勉强)。”

阎建军板起脸:“就你自己去,不是跟着谁去,而是小王(指王翔)跟着你去!第一,这个案子比较简单,一场械斗而已,又不复杂,凶手也已经都供认了,你只要去确认刀口就行;第二,法医室里你也不算是最年轻的了,跟了我五六年,尸体你也剖了几百具了,也该独当一面了对不对?赶紧准备准备,带上小王赶快走,到奉贤的路不短,师傅年纪大了(此时阎建军已经52岁,在法医室里已经是‘老同志’,已经在考虑从法医室主任的位子上退下来让年轻人‘担肩膀’了),这次就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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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建军法医

林中圣和王翔驱车来到奉贤殡仪馆,在停尸房内见到了死者,随即由林中圣主刀、王翔协助(实习法医不能独自进行尸检)对死者的遗体进行尸检。

尸检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死者的创口大、创底小、创壁光滑、创缘平齐、创角多且锐利,系被一柄30厘米长的匕首类锐器直刺入心脏导致死亡。

这份鉴定结果得到了奉贤公安分局、行凶者和死者家属的一致认可,这件案子到此就可以移交给检察院了,林中圣按照规定向奉贤分局刑侦支队作了工作汇报。此时已经接近中午,按照惯例,汇报结束后,奉贤分局管午饭,吃完午饭就能打道回府了。

然而,当汇报结束后,奉贤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走过来对林中圣耳语了几句:“林法医,我们这刚刚又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女的,初步勘查让我们吃不太准,你也帮我们看看?”该副局长认识林中圣,往年都是看着林中圣跟着阎建军阎法医出的现场,出于对“有刑案、找阎法”的笃信,想必阎法医的高徒应该也会出手不凡。

林中圣想了一下同意了:“让我看一下尸体吧。”

尸检台上躺着一具不着寸缕的中青年女子尸体,据奉贤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说,报案人是在一个桥洞下面发现这具尸体的,初步检查尸体上的伤痕并不明显,死因不明,可能是意外、可能是自杀、也可能是他杀,所以他们吃不准。

解剖台上的女尸(图片取自网络)

林中圣撩开女尸的头发,仔细检查了一番女尸的头部,又查看了一番女尸的颈部,随后摘下口罩对陪同他们的分局侦查员说:“不是意外死亡,是凶杀,我要立刻向总队报告,等候指令。”

奉贤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好生纳闷,这就看了几眼人就成了凶杀了?但还是不敢耽搁,火速将情况上报支队。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在收到林中圣的电话汇报后,阎建军在电话里回答:“小林,这个凶案(阎建军说是凶案,显然就已经认同了徒弟的判断)由你单独处理,师傅相信你,好好干,出了问题有师傅。要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再打电话来,我立刻赶过去。”

换句话说,这件案子的尸检以及鉴定报告将由林中圣法医单独完成,作为领导和师傅的阎建军彻底放了权,将林中圣彻底“赶鸭子上架”。在得到了老师的授权和兜底背书后,还没有吃午饭的林中圣法医重新穿戴好法医服,开始了尸检,而王翔则拿着记事本在一边做记录,将林中圣尸检中的发现一一记下。

划开女尸的胸腔,切下了一片肋软骨,用小手电对着这片软骨照了又照,这是阎建军教授他的“阎氏肋软骨测龄法”,通过这片小小的肋软骨的颜色、硬度、形状和钙化情况判断死者的实际年龄,803法医室每个法医的必修课。

“死者年龄在35岁左右,上下不会相差1岁,也就是下不低于34岁、上不高于36岁。”

“死者左颈部有一处3厘米长的伤口,上面已经结了血痂,但深度达10厘米,从表皮直达颈椎,这是她的致命伤,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由于这处伤口已经结痂,外加体表沾了灰泥,不仔细看不容易发现,所以奉贤分局刑侦支队在最初检查尸体的时候将这一致命伤给“漏”了。

“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长30~35厘米、刃宽3厘米的双刃锐器,锐器头部较尖锐,质地比较坚硬,也有一定的厚度。伤口是一刀造成的,下手很重,判断凶手有较大可能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性。”

“死者大腿根部内侧有皮下出血,身上有多处抵抗伤,阴道里有男性体液,判断死前和男性有过性行为。说得具体点,凶手想和死者发生性关系,死者不从,拼死挣扎。凶手将死者强行摁倒在地实施了性侵,在实施暴行的时候死者还活着,结束性侵后死者可能还在抵抗,或者是凶手要杀人灭口,用锐器一刀将死者捅死。”

“死者胃里有比较稀烂的米粒和一些咸菜,判断是她当天的早饭;根据尸温、尸斑和尸僵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4~6小时之间,早饭后遇害的可能性最大。”

“死者的一颗门牙少了半截,可能是和凶手搏斗推搡过程中磕掉的。”

随后林中圣检查了放在另一间房的死者的衣服、裤子、袜子和鞋子。发现在外衣和外裤上沾有几根稻草,还有点潮湿,但却没有发现污泥。于是,他要求再去看一下案发现场。

在前往现场的过程中,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核实到了死者的身份——王某芳,来自安徽阜阳,当年刚好35岁,和林中圣估算的年龄一岁不多、一岁不少。

现场已经被封锁,桥洞下面用白石灰划出了王某芳躺着的位置轮廓,一辆女式自行车横躺在桥面边上,已经核实是王某芳生前骑的自行车,因为在车握把上提取到了王某芳的指纹和掌印。

“第一现场确定了没有?”林中圣问身边的奉贤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吃不准就吃不准在这里,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死者和凶手在桥边相遇,两人发生矛盾,然后死者被凶手从桥面上拉到桥洞里,凶手在这里对死者行凶,所以第一现场应该在桥洞里;另一种认为第一现场应该在桥边的斜坡上,因为这里也发现了凶手和死者杂乱的脚印,凶手在这里对死者进行行凶,然后将死者转移到桥洞里杀害。”

林中圣先去桥面斜坡处查看,发现这里虽然有杂乱的鞋印,但是却没有发现拖行的痕迹,联想到死者的衣裤上没有泥土,因此他判断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死者是自己走到桥洞里的,第一现场就在桥洞里。

现场的桥洞下面其实是一条已经废弃干涸的河道,林中圣在画着死者躺倒位置轮廓处发现了一些稻草,提取了一些稻草样本要求和王某芳衣服上的稻草一起送分局技术室做对比检验;然后蹲下身子在附近仔细查找起来,结果在一处泥灰中发现了半颗门牙,这显然就是从王某芳嘴里掉出来的。另外,通过手电照明,林中圣在桥洞里死者躺倒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血迹。

可以确定这里就是第一现场。

在林中圣查看现场的同时,负责勘查现场的侦查员们在现场附近的一堆垃圾中寻获了一把带血的双刃匕首,经测量刃长32厘米、刃宽3厘米,和林中圣对凶器的刻画十分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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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双刃匕首

在随后的案情分析会上,林中圣代表市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向专案组汇报了他的鉴定结果:凶杀案、死者极可能和凶手有过性行为、情杀的可能性较大,留在死者下体中的体液很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凶手为年轻力壮的男性、认识死者、甚至可能和死者有过感情纠葛,有可能是同乡或邻乡的熟人;凶手使用一把长32厘米、宽3厘米的双刃匕首,死者是被一刀刺穿颈动脉致命。接着就是对案发过程的刻画,听得在场众人频频点头,阎法医的学生果然不一般……

等林中圣和王翔从奉贤回到法医室时,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林中圣将一天的情况向阎建军作了汇报,阎建军对徒弟当天的表现非常满意,平素不苟言笑的他难得露出微笑。晚饭后,林中圣马不停蹄地赶往华东政法大学,他此时正在攻读该校的法律硕士学位,当晚正好还有两节课要上。

今日的华东政法大学

两天后,奉贤分局刑侦支队的电话打到了总队法医室,案子破了。根据林中圣的分析和刻画,奉贤分局刑侦支队只用了不到48小时就将杀害王某芳的凶手——安徽阜阳籍农民工王某刚抓获。

根据王某刚的交代,他和死者王某芳是邻村,青梅竹马,成年后两人有过一段恋爱史和一段在上海打工时的同居史。然而因为双方家里的反对,最终王某刚和别的女人结婚成家。可是王某刚依旧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脚踏两条船,依旧和王某芳保持关系。对此,王某芳表示断然拒绝,说王某刚既然喜欢她,为什么和别的女人结婚?说明根本就不是喜欢她,有了老婆还想在外头偷腥,痴心妄想!

被一顿羞辱的王某刚不死心,在案发当天早上6时20分左右,王某刚携带一把匕首等在王某芳骑车上班的必经之路——案发现场的那座桥边,将王某芳拦住,要求王某芳“再考虑考虑和他的关系”。遭到王某芳的断然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了争吵,从桥面顺着斜坡一直争吵到桥洞里,王某刚趁王某芳不备,强行将她摁倒在桥洞里……

完事后,王某芳指着王某刚大骂不止,说他是个畜生,不是人,要去公安局告他。于是王某刚就拔出了匕首对着王某芳的颈部就是稳准狠的一刀,鲜血从王某芳的脖颈处汩汩冒出,人也随即虚脱倒地。王某刚将匕首随手扔进了附近的垃圾堆后逃之夭夭……

真相大白,和林中圣法医在案情分析会上对案发过程的估计和刻画如出一辙。王某刚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奉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王某刚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奉贤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